原標題:“徐州碩士因專業不符遭拒錄”案宣判,原告父親質疑“和稀泥”
一度引起媒體持續關注的“徐州碩士因專業不符遭拒錄”案,昨天(23號)下午在一審法院——江蘇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公開宣判。
法院確認被告徐州市人社局在2016年上半年徐州市事業單位招聘中,取消原告紀元聘用資格行為違法,駁回原告紀元的其他訴訟請求。在庭審后的新聞媒體通氣會上,徐州鐵路運輸法院還回應了外界質疑。
2016年,江蘇師范大學文學碩士紀元,報考了當地的一家事業單位。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均名列第一,但在錄用結果公示前,她得到通知,因專業不符,錄用資格被徐州市人社局取消。
徐州市人社局認為,紀元的專業屬于“中國語言文學類”,不是“中國語言文學”,差一個字都不行。紀元及家屬將徐州人社局等招錄單位告上法庭。紀元及家屬的訴訟請求是,判徐州人社局對原告的裁定程序違法,判定恢復原告的錄用資格。
圖片來源:央廣網
但一審法院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徐州人社局取消原告紀元事業單位聘用資格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依據明確,但程序違法。
法院新聞發言人介紹:
認定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紀元事業單位聘用資格,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律依據明確,但程序違法。判決確認徐州人社局取消紀元聘用資格行為違法,駁回紀元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院在隨后召開的新聞媒體通氣會上,還回應了外界對案件超期審理、原告被告雙方是否接受過調解等外界質疑。
關于審理時間較長的問題,法院新聞發言人回應稱:
這個案件確實審理時間較長,主要原因四點,一是,案件事實復雜,所涉法律適用問題疑難,我院多次向有關部門補充調查相關情況,聽取專門意見。第二,原被告均表達了調解的愿意,方案也反復協商,原告在起訴之初未能準確表達訴訟請求,隨著案件審理的深入,相繼追加了多個第三人參加訴訟。
根據判決,法院認可人社部門取消紀元錄用資格的理由,就是紀元的專業“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不符合這次人社部門招錄的崗位專業要求。
紀元及其父親 圖片來源:央廣網
但判決中也指出,招錄單位徐州城鄉建設局和徐州房屋征收辦公室在工作中把關不嚴,導致紀元不符合崗位要求,卻通過資格審查的初審和復審,并且參加了考試,徐州人社局也存在監督不及時的責任。
庭審結束后,紀元的父親紀偉表示,在法院判決中作為重要依據的《2016年徐州市公務員招錄專業參考目錄》是由徐州市人社局自行制定的,且其中對專業的分類,明顯與省、國家級的學科分類目錄存在不同,隨意性太強。對判決結果他無法接受,還會繼續上訴。
紀偉:你說它作為一個專業的劃分,他們沒有依據,就是你拿中國語言文學作為一個第二學科的專業,你不能說我政府拿了一個文件我就自己解釋。中國語言文學他也可以解釋為一個大類,他也可以解釋為一個專業,都是他說了算,這上頭就有一個伸縮的空間,人社局就可以在這個空間內無限延伸,他這樣就導致了未來的考生在考試的時候,拿不住到底是專業還是大類了,這樣的事兒將來還會有。我們對這個意見很大,一定會上訴的。
紀偉還表示,法庭認定了人社局的行政違法行為,但是卻沒有人承擔違法責任。
紀偉:你判它違法,又沒有人承擔這個違法責任,法院判決不就成了“和稀泥”,利用了一年半時間才判下來。在我理解法院判決不是黑的就是白的,不可以有中間地帶,我兩邊都不得罪,那是不行的,不可理解。
對于此案的最新進展,中國之聲也將持續關注。
來源:中國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