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家金融機構涉嫌存收費內推:2.5萬可買實習機會
疑點眾多,律師提醒警惕交易詐騙
在咨詢過程中,為消除記者對于押金無法退回的顧慮,李某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合同模版。李某稱,這份《某某同學與北京中子咨詢有限公司之高端實習職位推薦協議》是兩天前剛剛簽署的普華永道內推實習合同。
《協議》約定,乙方(北京中子咨詢有限公司旗下門徒求職)介紹并協助甲方(某某同學)獲得普華永道遠程實習,實習期為兩個月。該同學需向“門徒求職”支付11000元整(全款),當開始推薦簡歷前,支付3300元整(預付款,全款的30%);獲得目標職位的實習offer5日內,再需支付尾款7700元整(全款的70%)。支付方式是收款人為孫某的興業銀行賬戶,也可直接轉賬給孫某的支付寶或微信。
此外,協議還對退款事宜進行了約定。其中一條規定,若該同學在“門徒求職”的推薦下獲得實習offer后,如因為自身原因放棄實習機會,或實習一段時間后離開,則“門徒求職”將拒付任何費用。
“這一條中有明顯的法律漏洞。”張新年表示,因為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借助實習來勤工助學或積累職場經驗,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所以容易出現中介公司聯手實習單位或實習單位有關人員騙取實習生中介費的可能性。
張新年舉例:實習單位很容易以實習生各種“個人原因”的事由和主觀評價標準來辭退實習生,而此時依據中介合同約定可以不退還中介費。
“3~5天即可拿offer的承諾太夸張了。”正在國信證券實習的劉新(化名)告訴記者,當初自己申請實習的時候經歷了簡歷投遞、電話面試、提交書面研究報告等多個環節,前后差不多半個月的時間,正式開始實習之后,還經歷了1個月的考核期。
值得注意的是,“門徒求職”微信公眾號的認證主體也并非協議中的北京中子咨詢有限公司,而是北京另外一家科技公司。記者通過“天眼查”網站查詢到該科技公司的經營范圍為技術開發、轉讓、培訓、咨詢、服務;網絡技術開發等,并未包括人力資源服務。收款人孫某是科技公司的自然人股東之一。
“該協議的內容只能約束中介公司,對實習單位沒有任何約束力。對于實習生來說,具體實習內容和薪酬才是最關鍵的,但在這份中介合同中沒有任何體現。”張新年指出,實習生與中介公司簽訂協議,費用應打入公司賬戶,而非工作人員個人賬戶,除非有公司書面授權。
他再次提醒:“實習生應當保持警惕,不要輕信一些所謂的付費的內推機制,謹防虛假宣傳和交易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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