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連生4個女兒丈夫先后3次起訴離婚
原標題:女子連生4胎女兒未生兒子,丈夫3次起訴離婚,法官這樣判……
夫妻之間本應互諒互讓
共同維護來之不易的家庭生活
不明事理的丈夫
卻因妻子連生四個女兒
動輒將不生育兒子怪在妻子頭上
借機夫妻鬧矛盾而演變成起訴離婚

近日,湖南永州新田法院審結(jié)了
第三次受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再次判決不準原告陸某(丈夫)
與被告胡某(妻子)離婚

這都算什么事!!!
一起來看看詳情
原告陸某和被告胡某2004年經(jīng)人介紹相識不久后登記結(jié)婚,婚后生育四個女兒,最大的13歲、最小的4歲。
多年來夫妻二人為生活瑣事爭吵不休。陸某于2015年11月及2017年9月兩次起訴與胡某離婚,法院都未予準許。
2018年7月夫妻二人又因小事惡語相向,陸某再次到法院訴離。

被告胡某辯稱,起初夫妻二人感情尚可,隨著四個女兒的相繼出生,有嚴重重男輕女思想的原告陸某將未生育兒子歸怨于被告,夫妻才會經(jīng)常口角不斷。
原告雖然曾兩次起訴離婚,但雙方并無感情背叛等原則問題,且婚后14年的生活不斷磨合,都承擔著為人父母的責任。胡某希望并愿意做出努力使雙方感情和好。
法院審理后認為,離婚應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條件。本案原、被告自愿登記結(jié)婚,婚后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四個孩子,已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礎(chǔ)。
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未提交足夠證據(jù)證明其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被告堅決不同意與原告離婚,同時原、被告更應為四個未成年孩子創(chuàng)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huán)境,依法履行父母對孩子的監(jiān)護職責和撫養(yǎng)教育義務。
據(jù)此,法官希望原、被告能重新審視二人關(guān)系,摒棄前嫌,重歸于好,故對原告的離婚訴求不予準許,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生了4個女兒還要怪老婆不生兒子!

此事一經(jīng)報道,網(wǎng)友們炸鍋了
@遺忘昨天 :法官應該判他離,孩子全歸女方,生活費和教育費由男方全部承擔,不離女的就受罪了
@知足常樂 : 這樣的渣男會給撫養(yǎng)費學費嗎?即使剛承認給二三年不給了難道又去打官司?叫他一次性拿得出來或會拿嗎
@亞歷山大。夢古:判離婚!為何不判離婚?四個孩子八百萬的撫養(yǎng)費就成了!孩子難道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成長就會比離婚好嗎?你不要我要!
@恩泉:真的無語了 你算什么男人 你老婆不生兒子怪你老婆呀 你到底懂不懂科學呀 我告訴你們所有人 生男生女跟女人一點關(guān)系都沒有 完全是男人的問題
@亞琴:雖然同情女方,但是我不理解的是本來就重男輕女了,為什么還要生四個,如果不是家庭條件特別好,生那么多孩子就是讓孩子受罪,讓孩子在一個沒有父愛的家庭里長大








一輩子那么長
想找一個合適的人過
應該在婚前先去了解這個人是否靠譜
不要拿自己的生命來實驗
來源:掌上長沙綜合、新田法院、大湘網(wǎng)、少女兔(mh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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