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上馬甲的“校園貸”為何禁而不止
原標題:穿上馬甲的“校園貸”為何禁而不止
人人喊打的“校園貸”被一道道監管禁令扼了一下喉,各種改頭換面、花樣百出的培訓貸、創業貸等分期消費又粉墨登場了。
如今在校園中暗自滋生的各種分期貸,似乎找到了游走在道德和監管灰色地帶的生財之道。
近段時間,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持續關注并報道了多起大學生陷入各種培訓貸遭遇維權難的事件,涉及全國多個省份。
以培訓、助學和創業等為名,一些培訓機構與網貸機構合作,先許下各種承諾拉學生報名課程,后通過網貸機構申請學費分期,再讓學生按月還錢,稱其為“先培訓、后還款”。
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是教育金融創新的新模式,打造出三方共贏的利益鏈,然而最后結局卻往往南轅北轍:有的培訓機構已卷錢跑路,有的學生沒上課卻背上貸款,還有不少學生發現機構未能兌現承諾要求退費被拒,而最終為此付出代價的總是那些處在利益鏈條末端、涉世未深的大學生。
從“校園貸”到“校園害”
“校園貸”指的是在校學生向各類借貸平臺借錢的行為,國內首家互聯網校園貸誕生在2013年。
那一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互聯網金融這匹“黑馬”伴隨著阿里巴巴“余額寶”的出現引爆了整個行業,隨之帶來一系列讓人眼花繚亂的金融創新產品。
以一個創新攪局者的身份,“校園貸”迅速填補了曾經被銀監會叫停的大學生信用卡退出的校園市場:在校大學生只需提供身份證等信息,點點手機,便可輕松申請到幾千到幾萬元不等的信用貸款。
很快,校園市場被視為一塊誘人的大蛋糕,各路網貸企業蜂擁而至,在大學校園地毯式“地推”,一路攻城略地。然而,在利益驅動下,入局者魚龍混雜、越跑越偏,屢屢被曝出“高利貸”“拍裸照”“暴力催收”等負面消息,“校園貸”惡性事件頻發。
《中國青年報》曾報道過這樣的悲劇,在福建廈門華廈學院念大二的小婷,因卷入校園貸,不堪還債壓力和催債電話騷擾,選擇自殺。有媒體報道,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大二學生鄭旭,在欠下60多萬元的校園網貸后,在青島跳樓。
于是,對于“校園貸”的監管也開始不斷加碼。2016年,教育部與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校園不良網絡借貸風險防范和教育引導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園不良網絡借貸日常監測機制和實時預警機制。銀監會明確提出“停、 移、整、教、引”五字方針,整改校園貸問題。
2017年4月,銀監會發布《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重點做好校園網貸的清理整頓工作。5月,教育部會同銀監會、人社部共同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對涉嫌惡意欺詐、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道道禁令之下依舊暗潮涌動。記者調查發現,不少網貸平臺依舊在向大學生放貸,并且仍有收取高額催收費等不法行為;而“校園貸”則改頭換面變成“培訓貸”“創業貸”“美容貸”等名目,與網貸平臺聯手,招數升級、避開監管,讓大學生們防不勝防,維權難上加難。
培訓貸的套路隱蔽
今年9月,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破獲了一起變種“校園貸”案件。犯罪嫌疑人劉某某以幫忙“刷課”為名誘騙大學生下載網絡貸款App,并“協助”學生辦理貸款。另一名涉案人員陳某,除利用劉某某的公司進行“刷課”,還利用自己的公司與金融機構簽訂課程費貸款合作協議,通過編造虛假課程,從天津各大院校“招攬”200余名學生申請貸款,騙取超過400萬元人民幣。天津警方目前已將劉某某、陳某二人依法刑事拘留。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打擊犯罪偵查支隊政委楊洪軍表示,該案子具有典型的欺騙性,是“校園貸”的變種,希望廣大學子以此為鑒。
然而,更多的大學生卻發現,自己上了當卻維權難。
2017年6月,吉林市某大學電氣工程專業的大四學生張楠在求職面試中,遭遇了“被貸款”的陷阱。她應聘的那家公司告訴她已被錄取,但需要經過培訓,費用由公司來出。在公司工作人員引導下,她在手機上完成了一系列操作,事后她驚訝地發現,自己已在“宜學貸”App上完成了1.48萬元貸款的申請。
今年1月,23歲的南京某高職學生黃麗在求職中陷入了連環的套路,在一家公司參加半年的培訓后,不僅沒有獲得這家公司之前承諾的高薪工作,反而讓她背上了兩萬元的培訓貸款。
本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同于傳統的消費類貸款,這類“培訓貸”的套路更隱蔽。
一位曾被招募成為培訓機構招生專員的大學生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透露了那些深藏背后的貓兒膩和套路:他們往往將目標鎖定一些非重點高校或是高職學校的大學生,這些學生大多家庭經濟條件較差,迫切期待通過找兼職、找工作而改善家里的生活,實現自己的價值。與此同時,這些大學生欠缺社會經驗,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都較弱,“即使最后讓父母知道,那些老實的農村人也沒有能力幫孩子維權。”
記者調查發現,為了讓更多窮學生報名價格不菲的課程,一些培訓機構會告知學員“先上課、后付學費”,并不會額外收取利息。但實際的情況是,有的隱蔽地收取了很高的利息和手續費,有的逾期費用高得驚人。
還有一些培訓機構,的確對學生實行了免息分期的政策,但由于課程本身的價格并不透明,這些機構對課程隨意提價,實際上就是把貸款高利息等費用算進了課程費中。
包括上述案例在內的不少遭遇“培訓貸”的大學生,往往稀里糊涂簽下合同,等發現自己被騙后曾向公安機關報案,但得到的回復通常都是:不屬于詐騙,不能立案。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劍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目前有不少大學生向其咨詢和投訴類似案件,“不同于最初赤裸裸的高利貸、裸貸,現在很多手法和形式都在翻新,甚至公安機關都不能馬上判斷是否涉嫌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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