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一政法干部收錢干擾司法公正 當事人:會退錢
原標題:湖南新化一政法干部收錢干擾司法公正,當事人:會退錢
陶俊打的收條。11月12日,湖南新化多家自媒體發文稱,新化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委員陶俊,自稱可疏通關系讓法院輕判男子羅新海,收羅家兩萬元現金后當起“掮客”。公關失敗又遲遲不退錢。
11月13日,陶俊回復上游新聞記者稱,錢會如數退還。新化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該縣紀委監委高度重視此事,已介入調查。
陶俊與劉四紅之間的短信。新化縣政府官網顯示,陶俊今年45歲,2004年至2009年擔任新化縣法院辦公室副主任,此后調至新化縣人大;2013年6月調任新化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負責政法、環境保護等工作。
(2018)湘1322刑初540號判決書顯示,羅新海在幫人要債時犯了非法拘禁罪,于今年10月25日獲刑9個月。
多家自媒體之所以發文,是因接到了羅欣海小舅子劉四紅的舉報。劉四紅介紹,今年8月初,他在飯局上與相識的陶俊相遇。陶俊自稱可疏通關系,讓法院輕判羅新海三到四個月。8月28日,他交給陶俊兩萬元。陶俊出具了收條,收條顯示:今收到羅洪海人民幣貳萬元整(小寫20000.00元)用于羅新海案件活動的經費,如果事情未辦好,貳萬元經費如數退還,不收取任何費用。
“9個月和4個月相差甚遠,陶俊事沒辦成。這兩萬元是我姐高息借來的。判決下來后,我找陶俊去退錢,陶俊辦公室沒人,也很難聯系上。所以就想到了舉報,舉報的目的是讓他退錢。”劉四紅說。
干擾司法公正?干部收人錢財辦事?對此,11月13日,陶俊回復上游新聞記者說:“這個我沒有開支他們的,還是那句話,如數退還。”
新化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回應稱,12日下午,看到自媒體文章后,部里就要求開發區調查并給予回復。回復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目前暫未收到回復。此外,新化縣紀委監委高度重視此事,已介入調查。
來源: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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