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夾江縣10尊佛頭被盜4年終“回家”
新華社成都8月11日電(記者余里 童方)記者11日從四川省公安廳獲悉,四川省樂山市警方歷時4年,偵破了“8·20”夾江縣龐坡洞摩崖造像被盜案,追回文物10件,打掉1個盜掘文物團伙。
據(jù)介紹,2017年8月20日,位于夾江縣龐坡洞的10尊佛頭被盜。案發(fā)后,各級公安機關(guān)迅速抽調(diào)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查工作。
專案組民警通過現(xiàn)場勘查、走訪周圍群眾,初步判斷這是一起隨機性的流竄作案,作案人數(shù)為2人至4人。
專案組民警從江蘇省某監(jiān)獄服刑人員黃某處摸排出一條重要線索:黃某通過QQ考古交流群認識了“小張”,并通過“小張”結(jié)識了“小唐”,隨后在QQ聊天中“小唐”稱手里有佛頭尋求銷路。但數(shù)日后,“小唐”告訴黃某,佛頭已成功賣出。
專案組民警立即對該線索進行研判,確認“小張”的真實身份為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人張某某。2021年5月,由市、縣兩級組成的兩個抓捕組分赴重慶市南川區(qū)和巴中市平昌縣,將犯罪嫌疑人楊某、張某某抓捕。
楊某、張某某被抓捕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2017年,兩人伙同“眼鏡”和“瘸子”,駕車流竄至夾江盜取龐坡洞佛頭。但楊某、張某某均表示不知道“眼鏡”和“瘸子”的真實身份。兩人還交代,將10尊佛頭以1萬元的價格賣給成都的“蔣老板”,四人分贓后各自潛逃。
基于此時的線索信息,專案組民警5月27日在重慶和攀枝花,將王某、吳某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兩人對盜竊佛頭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隨后,專案組民警根據(jù)贓款流向,鎖定收購佛頭的“蔣老板”為成都人蔣某某,將其抓獲。根據(jù)蔣某某的交代及前期發(fā)現(xiàn)的文物銷贓情況,專案組趕赴福建,在6月11日追繳全部被盜文物。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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