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廈門制定《意見》 嚴禁辦公類項目當“住宅”銷售

東南網1月1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余健平/文葉允平/制圖)為進一步規范廈門市辦公類建設項目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2017年12月30日,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廈門市國土房產局、市規劃委、市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執法局等5個部門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辦公類建設項目管理若干意見》(下稱《意見》),重申和進一步規范辦公類建設項目規劃、建設、銷售、使用行為。《意見》1月3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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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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