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高校2018年地方專項計劃 考生資格申報中旬進行
本報訊 (記者 鄭璜) 9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關于做好2018年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申報和審核工作的通知》,部署了我省2018年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申報和審核工作。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地方專項計劃主要實施的區域。
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一)本人符合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戶籍在我省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三)本人高中階段具有我省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域內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并已在戶籍所在縣參加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
此外,同時符合上述(一)和(二)兩項條件,且高中階段連續3年學籍在民族中學(寧德民族中學、福州民族中學、晉江陳埭民族中學)并實際就讀、已參加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報名的少數民族考生,也允許其報考。
符合申報資格條件的考生應于2018年4月19日—20日,持申報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申報,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時須提交本人有效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2018年福建省地方專項計劃考生登記表》。
據了解,專項計劃分為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兩者均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檔錄取,并不影響本一批錄取。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為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地方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我省省屬本科高校(以省教育廳公布年度招生計劃安排為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我省本科一批錄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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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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