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90后“總裁”融資 239人被騙110余萬
90后“總裁”利用互聯(lián)網(wǎng)融資,靠著美化公司財力、注冊多個網(wǎng)絡融資平臺、虛構(gòu)投資標的、承諾高額回報及投資獎勵等方式,吸引全國27個省份超過萬名投資者注冊,其中239名投資者被騙110余萬元。
經(jīng)福建省連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5萬元,繼續(xù)追繳其犯罪所得。江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后又申請撤回上訴。日前,龍巖市中級法院作出裁定,準許江某撤回上訴。從注冊第一家公司,到資金鏈斷裂發(fā)布清盤公告,再到被警方抓獲,最終獲刑,兩年多時間里,這個風光無限的90后“總裁”是如何一步步走上自我毀滅的不歸路呢?
不滿融資速度,借用他人名義注冊多家公司
1990年出生的江某事業(yè)有成,有豪車美宅,賢妻愛子,可謂是“人生贏家”。然而他并不滿足現(xiàn)狀,想做大生意賺大錢,至于資金從何而來,他想到了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融資。
“我最早接觸這種融資方式,是在和一個外地朋友聊天中得知的。我覺得很有賺頭,就深入了解,掌握了門路。”2014年12月,江某開始籌備“賢賢貸”網(wǎng)絡融資平臺,2015年3月4日即注冊成立“龍巖市賢賢貸網(wǎng)絡投資有限公司”,并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然而一家公司的融資速度遠遠達不到江某的預期效果。于是,江某又以他人的名義分別注冊“龍巖市好運財富網(wǎng)絡投資有限公司”和“龍巖市好運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了這兩家公司的幫助,江某的“事業(yè)”起色不少。
為了吸引更多不明真相的投資者前來投資,江某反復鉆營如何增加公司“實力”。2015年3月30日,江某修訂公司章程,變更“賢賢貸”的注冊資金為5000萬元。同年10月,江某虛構(gòu)了“連城縣昌盛石英礦業(yè)有限公司”等虛假投資標的,并將“連城縣昌盛石英礦業(yè)有限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材料掛在“賢賢貸”平臺上進行融資。隨后他又向他人借款2000萬元注入公司,并將公司存款情況發(fā)布于平臺,騙取投資人信任,目的達到后即將2000萬元迅速撤資。
“苦心經(jīng)營”,融資平臺吸引上萬名注冊者
公司運行期間,江某雇請了20多名員工,讓他們分別注冊多個賬號,并在后臺刷交易金額,使平臺顯示融資額高達2億多元。同時,通過網(wǎng)絡平臺、電視節(jié)目訪談等方式為公司進行宣傳推廣。待吸引了大批投資者后,員工就開始通過固定電話和QQ聊天方式聯(lián)系投資者。
江某還想到了用豐厚的經(jīng)濟回報做誘餌。該平臺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時間越長,收益率越高。一般投資一個月年收益率為12%,投資3個月則高達18%。為鼓勵客戶推薦其他人進來投資,投資人投資1萬元(投資時間必須在三個月以上),推薦人就有50元的獎勵;投資人投資2萬元,推薦人就有100元的獎勵,以此遞增。
“‘賢賢貸’平臺網(wǎng)站上發(fā)布的項目標的是江某自己發(fā)布的,而通過平臺融資到的資金也都是直接到江某的個人賬戶上。公司沒有專門財務,它們是否真實,最終資金流向哪里只有江某自己知道。我們的工作就是要讓客戶感覺到我們的融資業(yè)務是真實的,所做的項目是高回報的,從而讓客戶注冊賬戶,充值投資。”“賢賢貸”平臺的客服官某說。
通過這樣的方式,江某的“賢賢貸”融資平臺吸引了超過萬名的注冊者。
然而,這種高回報的融資平臺,撐了不久就出現(xiàn)系統(tǒng)漏洞,造成資金鏈斷裂,江某因無力償還債務,于2015年11月30日發(fā)布清盤公告。該平臺承諾同年12月處理投資總額的10%,分4個月返還投資人的投資款。
但是,投資人當年12月按10%的限額進行操作仍無法提現(xiàn),賬戶提現(xiàn)功能被凍結(jié)。隨后,眾多投資人通過組建QQ維權(quán)群進行維權(quán)。很快,連城警方介入調(diào)查,2016年5月,江某被抓獲。連城縣檢察院對江某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
被害人覆蓋27個省份,遍布各個年齡層、各種職業(yè)
翻閱200多個投資者資料,辦案檢察官發(fā)現(xiàn)其中波及的被害人覆蓋了全國27個省份,遍布各個年齡層、社會的各種職業(yè)。
投資人小陳回憶起被騙的經(jīng)過:“2015年12月,我加入了一個聊天群,其中一個叫‘匹諾曹’的人向我推薦了‘賢賢貸’平臺。幾次聊天后,我相信了‘匹諾曹’,并前后分4次把男友和自己的錢在‘賢賢貸’平臺進行投資,先后投入了18萬元。”
2015年11月30日,小陳關(guān)注到了平臺發(fā)布的清盤公告,公告承諾返還本金。但直到今天,她仍損失11萬余元。“當初聽到18%的收益一下子就心動了,一開始也有過擔心,但看那么多人都投資了,再看著賬戶一天天增長起來的收益,心里就踏實了。想著再放一個月就算了,但又不情愿,沒想到就出事了。”小陳對辦案檢察官說起這些時滿是悔意。
經(jīng)審查,江某設立的“賢賢貸”平臺只是其為吸收公眾存款的幌子和工具。庭審中,檢察機關(guān)指控,江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10余萬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法院認為檢察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作出如上判決。(檢察日報)
- 上一篇:老人為圖方便闖進廈門地鐵軌行區(qū) 被處以治安處罰[ 05-10 ]
- 下一篇:安溪鐵觀音春茶開始全線上市 價格較往年上漲一至三成[ 0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