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
東南網8月29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記者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福建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府補助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平均增加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
據介紹,自2009年以來,福建省已連續9年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府補助標準,政府補助標準從2009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
為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順利開展,2018年福建省已下達省級(含中央)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資金89.92億元,比2017年同比增加6.85億元,增長8.2%。
另外,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框架內,福建省還開展了住院報銷、門診報銷、門診特殊病種補償、大病保險補償等多種補償措施,筑牢城鄉居民看病就醫的保障網。
(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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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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