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革命“五老”人員 定期生活補助標準提高
東南網(wǎng)10月15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潘園園 實習生 陳佳麗) 經(jīng)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日前下發(fā)通知,享受革命“五老”定期生活補助人員,在現(xiàn)行每人每月1070元定期生活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100元,調(diào)整后革命“五老”人員定期生活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170元。補助標準從2018年8月1日起執(zhí)行。
通知要求,本次調(diào)整補助標準所需的新增經(jīng)費,由省、市、縣(區(qū))財政按7∶2∶1比例負擔。市、縣(區(qū))財政負擔的部分應及時安排下達,確保按時發(f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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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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