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下達1.4億教育專項資金 用于學校公用經費支出
東南網10月18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近日,省財政廳、教育廳發布通知,下發一批專項資金1.4億元,分別是2018年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免費提供作業本資金、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省級獎補資金。
據介紹,從2017年春季學期起, 我省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全部學生(含在民辦學校就讀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免費提供作業本。按照免作業本費用小學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的補助標準,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區)按照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學雜費及公用經費的比例承擔。
2018年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則是對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幼兒進行專項補助,其中一類困難幼兒補助標準是1000元,二類困難幼兒補助標準是500元。
2018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省級獎補資金則是分三檔安排省級對市、縣(區)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獎補資金。各地生均公用經費低于(含等于)省定標準的按各地實際標準測算,高于省定標準的按省定標準測算。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未達到省定標準、或沒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出臺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縣(市、區),省財政不安排省級獎補資金。
據悉,本次下達的省級獎補資金應全部用于市、縣(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公用經費支出,不得用于人員工資支出、基本建設投資及償還債務本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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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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