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明: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永安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危化科科長、綜合監督管理科科長俞志斌接受管理服務企業宴請問題。2017年12月、2018年1月,俞志斌到某管理服務企業開展安全設計評審、安全檢查工作之后,分別在該企業內部食堂、永安市某酒店接受企業安全部負責人的宴請,兩次費用共計人民幣2745元。2018年3月,永安市監委給予俞志斌記過處分,并責令退繳相關費用。
2.建寧縣經信局節能中心主任、建寧縣順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總經理余正祥違規發放領取津補貼問題。2015年8月至2017年12月,余正祥以降溫費、星期六加班補貼、春節慰問金等名義,違規領取津補貼共計56310元;以購買工作鞋、工作服和體檢補貼的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40200元,其個人領取4800元。2018年5月,建寧縣紀委給予余正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繳違紀款項。
3.將樂縣電大工作站站長王立生等人借公務差旅之機公款國內旅游問題。2014年5月,王立生擔任將樂縣水南中學校長期間,帶隊赴寧夏支教考察。考察結束后,經王立生提議,一行四人于2014年5月23日至25日前往四川省成都市區及當地多處知名景點游玩。繞道旅游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等各項費用合計7841元,于2014年6月經王立生審批同意后在水南中學財務核銷。此外,王立生還利用職便,在水南中學財務違規報銷本次公務出差期間應由個人支付的市內交通費、餐飲費等費用合計7199.6元。2018年10月,將樂縣紀委給予王立生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違紀款項。
4.沙縣財政局農業股原股長葉顯榮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至2017年,葉顯榮在擔任沙縣財政局農業股副股長、股長期間,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拜年禮金、項目驗收費、購物卡等共計人民幣12700元。2018年12月,沙縣紀委縣直機關工委給予葉顯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繳違紀款項。
5.大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吳山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鄭巖冰私車公養問題。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鄭巖冰在任大田縣吳山市場監督管理所副所長期間,先后多次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金額共計1958.77元。2018年12月,大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紀委給予鄭巖冰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違紀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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