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近日通報一批違紀典型案例 這些黨員干部被查處
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近日公開一批違紀典型案例:
寧德: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日前,福建省寧德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福安市公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任科員汪敬華私車公養問題。經查,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間,汪敬華默許協警林某明(非中共黨員、臨聘人員)先后從交警大隊城區二中隊領取公務加油卡兩張,為其私車加油15次,共計金額3726.71元;同時,汪敬華還放任林某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副教導員袁某柱(另案處理)等多人利用兩張公務加油卡違規給私車加油,累計金額19067.69元。2018年11月,汪敬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林某明被辭退,違紀款項已如數退還。
2.寧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駕駛員黃阿建、陳眾私車公養問題。經查,2015年至2017年間,黃阿建利用保管單位公務加油卡的便利,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私車加油9次,共計金額2565.39元;陳眾利用保管單位公務加油卡的便利,違規使用公務加油卡為私車加油16次,共計金額3608.31元。2018年11月,黃阿建、陳眾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如數退還。
3.柘榮縣城郊鄉人民政府出納魏定芝私車公養問題。經查,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間,魏定芝利用管理鄉政府公務加油卡的便利,先后32次違規使用鄉政府公務加油卡為其私車加油,共計金額7730.89元。2018年11月,魏定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如數退還。
倉山: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紀委監委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下渡街道港頭社區原黨委書記、主任林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經查,2015年1月至2月,下渡街道港頭社區違規向社區工作站人員發放春節過節費、社區搬家補貼等費用合計8350元。對此,時任該社區黨委書記、主任林萍負有責任。2018年11月23日,下渡街道紀工委給予林萍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項予以收繳。
湖里: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日前,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紀委監委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湖里區公園管理中心工會原主席熊新福超標準發放福利問題。2016年4月,湖里區公園管理中心組織職工參加廈門市園林工程質量管理協會舉辦的2016年度“園建杯”健身跑比賽,使用工會經費購買14名職工的比賽服裝共計花費人民幣10134.6元,超標準使用工會經費3134.61元,上述費用經時任公園管理中心工會主席熊新福審批報銷,熊新福對超標準發放職工福利負領導責任。同時,2016年6月至11月,熊新福掛職湖里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副主任并主持工作期間,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1月,熊新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退回。
荔城: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荔城區西天尾鎮下垞村黨支部原書記周國章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5年8月,周國章在擔任下垞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村財發放會議補貼。2018年8月,周國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繳違規發放的會議補貼。
2.荔城區黃石鎮東山村黨支部原書記鄒國松違規接受宴請等問題。鄒國松在擔任東山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規接受本村“兩違”建房戶的宴請,并受其委托收受2萬元用于宴請他人,將開支余額約17300元占為己有。此外,鄒國松還存在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8年9月,鄒國松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退繳相關費用。
3.荔城區西天尾鎮東星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委員柯逸青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18年2月,柯逸青在擔任東星社區居委會主任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27名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共計10700元。此外,柯逸青還存在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8年10月,柯逸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還相關違紀款。
4.荔城區拱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陳開敏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1月及2017年春節,陳開敏在任拱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黨支部書記兼主任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補貼3260元。2018年12月,陳開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繳違規發放的補貼。
上杭: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日前,福建省上杭縣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上杭縣質量計量檢測所違規接待、發放補貼福利問題。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時任上杭縣質量計量檢測所所長的藍祿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購買煙酒4160元用于接待;違規發放職工考勤獎、全勤獎21600元;違規發放燃油補貼31400元;違規購買西裝、皮鞋等共計26084元作為福利發放給職工。2018年12月,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給予藍祿壽黨內警告處分,并對違紀款予以追繳。
2.上杭縣蛟洋鎮財政所所長何富金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4年3月至2016年9月,何富金在擔任蛟洋鎮財政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將應由其個人支付的35次餐費共計16798元作為財政所業務費報銷。2018年11月,上杭縣蛟洋鎮紀委給予何富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對違紀款予以追繳。
3.上杭縣經信科技局工作人員王友珍違規私車公養問題。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期間,王友珍違規使用單位公車加油卡為自己的汽車、摩托車加油22次,累計金額5865.38元。2018年11月,上杭縣經信局黨組給予王友珍黨內警告處分,并對違紀款予以追繳。
武平: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日前,福建省武平縣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縣農業局畜牧技術推廣站站長劉信連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問題。2014年至2017年5月間,劉信連在對轄區畜牧企業項目評審驗收工作中,先后8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折計人民幣7700元。2018年9月,武平縣紀委給予劉信連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2.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主任張斌違規向他人贈送年節禮品問題。2017年、2018年春節期間,張斌先后兩次向局分管領導贈送香煙及茶葉、花生油等禮品,折計人民幣3300元,其中以虛列差旅費支出的方式公款報銷1950元。2018年11月,武平縣監委給予張斌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退回。
3.永平鎮恬下村黨支部原書記馬昭利、村委會原主任鄭福華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6年1月至7月期間,馬昭利、鄭福華多次在武平縣城某餐館違規公款吃喝,合計7974元,并以招待費名義在村財報銷,用集體資金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2018年9月,永平鎮紀委分別給予馬昭利、鄭福華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已退回。
梅列: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區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梅列區第二實驗學校副校長黃須錢違規收受禮品的問題。黃須錢在擔任梅列區第二實驗學校副校長負責學校籌備工作期間,先后三次違規收受學校項目承包人和中標人送的禮品,合計價值人民幣1190元。此外,黃須錢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10月26日,中共梅列區教育局委員會給予黃須錢黨內警告處分,對其退繳的違紀款1190元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2.梅列區列東街道圳尾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張雪梅違規公款旅游的問題。張雪梅在擔任梅列區列東街道圳尾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期間,在2013年8月、2014年4月兩次前往外地參加培訓學習過程中,繞道公款旅游,并違規報銷相關費用共計1362.5元。2018年10月29日,中共梅列區列東街道紀工委給予張雪梅黨內警告處分,對其退繳的違紀款1362.5元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3.梅列區小蕉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楊厚勝違規公款旅游的問題。楊厚勝在擔任梅列區小蕉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負責學校全面工作期間,違規公款旅游,于2013年8月、2014年8月違規組織學校教職工參加療休養活動。2018年12月10日,中共梅列區教育局委員會給予楊厚勝黨內警告處分,對退繳的違紀款10724元予以收繳,上繳國庫。
明溪: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明溪縣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明溪縣交通運輸局原局長王土根違規使用公款購買煙酒、超標準公務接待等問題。王土根在擔任明溪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期間,于2014年5月至2016年7月,先后多次審核同意違規使用公款購買煙酒、購買贈送土特產及超標準使用高檔酒水進行公務接待活動,費用合計156624元。2018年9月,明溪縣紀委給予王土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繳違紀款項。
2.明溪縣楓溪鄉熊地村黨支部原書記黃華北違規接待、購買煙酒問題。黃華北在擔任明溪縣楓溪鄉熊地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分別于2014年5月30日、2015年3月3日通過虛列工程項目套取資金合計39880元用于違規接待及購買煙酒支出。2018年7月,楓溪鄉紀委給予黃華北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違紀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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