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出臺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提高補貼標準
東南網3月27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記者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為落實就業優先政策,近日我省出臺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更加注重簡便利民、支持職業培訓以及扶持困難群體。
根據辦法,提高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支持各地精準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發布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對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可在20%幅度內適當提高培訓補貼標準。
允許各地對中央、省出臺政策重復或同一事項適用于多項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晉級補差”的原則予以支持。
明確補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申請,積極推進網上申報、網上審核、聯網核查,對能依托管理信息系統或與相關單位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獲得的個人及單位信息、資料的,可直接審核撥付補貼資金,不再要求單位及個人報送紙質材料。
辦法提出,繼續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政策。對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可在30%幅度內適當提高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對離校未就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高校畢業生給予更高的就業見習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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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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