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駕駛證被暫扣 還敢再酒駕被廈門交警查獲
駕駛證被暫扣 他還敢再酒駕
海西晨報訊(記者 彭怡郡 通訊員 魏柯)7月中旬酒駕被查,駕駛證被暫扣,7月27日男子再次酒駕。這一次,男子被拘留了。
7月27日上午,廈門高速交警在轄區杏林收費站開展專項行動時,發現有一輛閩D籍面包車形跡可疑。該車在進入收費站時,故意朝旁邊車道行駛,執勤民警判斷該車有違法嫌疑。
民警指揮該車靠邊停車檢查。當民警接近駕駛員時,一股刺鼻的酒味迎面而來。現場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當事人林某酒精含量為60毫克/100毫升,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林某未隨車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當民警要求出示證件時,當事人林某講話吞吞吐吐。原來,林某于今年7月19日,在漳州因酒后駕駛摩托車被查處,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7月26日晚,林某在漳州老家跟朋友喝酒至深夜。第二天早上因急于送老婆孩子去機場趕飛機,林某開車從云霄上了高速,結果還沒到機場就在杏林高速出口被高速交警查獲,所幸沒有造成交通事故。
根據相關規定,執勤民警依法對林某飲酒后再次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并拘留的處罰;對于其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汽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500元的處罰;對于其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違法行為給予扣留車輛、罰款20元的處罰。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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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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