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提交二審
東南網7月29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鄭昭)記者從正在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上獲悉,提交本次會議二審的《福建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吸納一審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的建議,增加了多項鄉村人才優待的政策,強化鄉村人才支撐。
人才振興是鄉村振興的基礎。為破解鄉村振興人才制約的瓶頸,二審條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關于政府采取公費師范教育等方式吸引高校畢業生到鄉村任教,給予優待,保障和改善鄉村教師待遇;采取公費教育等方式吸引醫學院畢業生到鄉村工作,支持醫師到鄉村執業,對鄉村醫療衛生人員實行優惠待遇;鼓勵畢業生到農村就業創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提供福利待遇等內容。
在鄉村組織建設方面,二審條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關于落實鄉鎮工作補貼政策,保障鄉鎮工作人員收入高于當地縣級機關同職級水平,落實村干部基本報酬和正常離任村干部生活補貼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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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任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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