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發布
東南網8月1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鄭璜)10日,省商務廳召開媒體通氣會,發布了《“福建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福建老字號”是指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者服務,具有一定的歷史背景、鮮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蘊,得到社會廣泛認同,形成良好信譽的品牌。被認定為“福建老字號”的企業必須滿足在福建省內登記設立,字號傳承已滿50年,具有與字號相一致的注冊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具有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者服務,具有傳統文化背景、地域特色、歷史積淀和文化底蘊,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得到社會廣泛認同和贊譽,經營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等七項認定條件。
下一步,福建省商務廳將依據《“福建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開展第六批“福建老字號”認定工作,預計將于年底前公布新一批“福建老字號”認定名單,并將在2021年“全閩樂購·跨年購”上進行集中亮相。
省商務廳還將繼續加大對省級以上老字號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借助商務部“老字號數字博物館”線上平臺,打造我省老字號的集中展示窗口。明年計劃組織部分老字號企業參加全國老字號專業博覽會,支持各地市進一步包裝老字號產品、建設老字號展示中心等形式多樣的老字號促消費活動。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省級以上老字號企業97家,其中中華老字號企業34家。據統計,2020年省級以上老字號企業實現營業收入超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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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任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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