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自2022年起開展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評選
東南網12月3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王永珍)近日,省財政廳牽頭印發通知,決定,自2022年起在全省開展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評選。
評選重點考察各地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普惠型農戶生產經營性貸款余額、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余額、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余額等5個方面情況。對上年兩項指標值低于全省平均值的地區,將不被列入申報范圍。對入選示范區存在三項以上指標,績效指標實際完成率低于目標值85%的,酌情取消所在設區市下年示范區申報資格。普惠金融工作開展情況好、被評選為全省示范區的設區市將參與全國評選,并獲得中央財政獎補支持。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每年將評選2~3個示范區,目的是通過示范帶動作用,探索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更好發揮金融資源在支小助微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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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任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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