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委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四項監督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回應干部群眾的關切和期待,以更加嚴格的制度監督選人用人行為、約束選人用人權力,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6月7日上午,寧化縣委學習中心組集中組織學習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縣委書記陳忠杰、縣長巫福生等縣副處以上領導參加學習會。
縣委書記陳忠杰在學習會上提出了三項具體要求。一要深入學習,深入人心。領導干部要深刻認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領導班子的學習交流帶動,宣傳部門的有效宣傳推動,使四項監督制度深入到黨員、深入到干部、深入到群眾,真正做到家喻戶曉、共促共為。二要帶頭執行,帶頭監督。好的制度關鍵在好的落實,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貫徹落實選人用人各項規章制度,所有參與選人用人的工作,每個環節都要帶頭執行,給基層作出榜樣;要帶頭監督,包括對縣委領導、組織、紀委等部門的監督,保證選人用人的公信度。三要匡正風氣,匡正導向。領導干部要旗幟鮮明地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的導向,堅持選好用好為加快寧化發展、為百姓謀利益的好干部。監督上要動真格,真正做到言行一致,使監督效果充分體現在選出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靠得住、想干事、會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能爭優創新的好干部,做到以事業成敗論英雄,以更高的要求、更實的舉措、更強的合力、更好的實效推動發展。
學習組成員還系統學習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四個文件,并圍繞“四項監督制度”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劉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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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才恒】 【責任編輯:張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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