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益達口香糖瓶內現異物,懵了
一瓶包裝完好的益達“至尊”口香糖瓶內竟然發現一塊黑色塑料塊,說來可能你會不相信?
近日,本網接市民郭小姐報料,稱其最近在永輝超市購買了一瓶益達口香糖,生產日期:2010年12月20日,條碼為:6923450657713。在吃了大概一半后才發現瓶內有異物,遂向本網報料。
在接到報料后,記者隨即前往郭小姐住處了解情況,只見該黑色塑料塊長約5厘米、寬1厘米,中間帶有類似液晶面板的銀白色長條。記者撥通了箭牌(中國)糖類有限公司投訴電話,該公司客服做了相關筆錄并承諾會協同當地經銷商對該事件進行處理,盡快給郭小姐一個滿意的答復。次日,箭牌(中國)糖類有限公司三明經銷商工作人員找到郭小姐,及時更換了問題產品并致歉。記者在問及異物是什么時,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不排除在產品裝瓶過程中有機器部件脫落或保存不當所致,具體暫時還不好說,等問題產品反饋回來經檢測核實后才能給予答復。
受近期瘦肉精、黑心饅頭等事件影響,食品安全問題引起市民廣泛關注。本網記者提醒廣大市民,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在購買到劣質食品時,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如發現食品摻雜異物時,不要破壞密封,更不要把異物與食品分開。在與銷售商或廠家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向相關部門投訴,以便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在購得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消費者除了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向生產商或銷售商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伍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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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傳杰】 【責任編輯:張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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