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嚴明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紀律
4月15日,寧化縣紀委下發通知,重申五個“嚴禁”,嚴明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紀律,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監督,確保扶貧攻堅任務如期完成。
通知要求,嚴禁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彌補企業虧損,修建樓、堂、館、所及貧困農場、林場棚戶改造以外的職工住宅,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購買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扶貧,企業擔保金以及其他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范圍不相符的支出。嚴禁在申領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時,以“手續費”、“勞務費”等名義收受回扣,或以攤派費用的方式從中撈取好處。嚴禁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的申報、分配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嚴禁揮霍、浪費、截留、克扣、擠占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嚴禁騙取、套取、挪用、貪污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通知強調,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把嚴明“五個嚴禁”紀律要求,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牢固樹立“四種意識”,狠抓扶貧各項工作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五個嚴禁”,突出監督重點,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積極履行監督責任。各級扶貧專項資金業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切實承擔起行業監管職責,確保扶貧資金的精準撥付、精準使用,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劉才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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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才恒】 【責任編輯:麗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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