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玩失蹤?寧化法院執行出大招!
●范丹 周含松
法院判決文書下來了,債務人卻一直賴著賬不肯給,以為不露面,法院就拿你沒辦法?答案是否定的。
張某、王某系夫妻關系。2012年4月17日,張某以經營物流運輸缺少資金周轉為由,用其與王某共有的一套房屋作為抵押擔保向寧化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申請貸款210萬元,借款月利率8.866667‰。截至2015年11月9日,張某尚欠信用社借款本金180萬元,利息155696.65元,信用社多次催討無果,訴至法院,法院判令被告張某、王某償還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計1955696.65元。判決生效后,張某、王某夫妻未履行法定義務,信用社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張某,對方剛開始稱沒錢還款,隨后干脆拒接電話,張某既不露面,電話也聯系不上,執行法官多次到其居住地尋找未果。為了能盡快讓申請人實現債權,堅決打擊張某刻意躲避執行的惡劣行為,法官決定對張某用于抵押的房屋進行網絡司法拍賣,用拍賣款抵償債務。該房通過競拍,最終以140余萬元的價格成功拍出。
執行人員向被執行人發出限期騰房公告。公告期滿后,張某、王某依舊未騰空房屋。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8月29日,執行干警對該房屋采取強制騰房措施。
說法:今年9月1日,剛剛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下落不明或者無法獲取其有效送達地址,人民法院無法將報告以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或者電子送達的方式送達的,應當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滿十五日即視為收到。不要以為躲避法律就拿你沒轍,奉勸那些試圖鉆法律空子的人盡早打消幻想,誠實守信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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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丹 周含松】 【責任編輯: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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