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執行人耍賴拒還款,拘留路上“秒”還錢!
“法官,我錯了,我現在就把錢轉過來。能不能不要拘留我……”。原來是鄭某因拖欠寧化縣某建材公司貨款面臨被拘留。
2019年7月,原告張某訴被告鄭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寧化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一致協議:被告鄭某尚欠該建材公司貨款13300元及自2019年2月7日起至實際付清貨款之日止以尚欠貨款為基數按月利率20‰計算的利息,此款定于2019年7月1 日前付清。可到期后,鄭某仍分文未還,原告無奈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鄭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多次來到鄭某家中做工作,向其釋法析理,闡明利弊,希望其主動履行法定義務,但其仍不為所動。為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8月17日清晨天微亮,執行法官及法警就來到鄭某家中,將熟睡中的鄭某帶回法院。
鄭某到法院后不斷地向執行法官訴苦,一會兒哭訴自己家境困難,一會兒又要求和申請人重新清算賬目,明顯是想賴賬。盡管執行法官始終保持平和的心態,向其闡述法律,并一再告知拒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后果,但鄭某依然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執行法官決定依法對其進行強制拘留。
當執行干警決定帶鄭某去醫院體檢,鄭某卻不敢上前,于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鄭某立即將貨款本息如數轉到法院賬戶,此時,執行法官對鄭某進行嚴厲批評教育,鄭某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案件順利執結。(寧化法院:黃香海 許寶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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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香海 許寶燈】 【責任編輯:邱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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