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有關具體要求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有關具體要求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縣直各單位:
2010年9月,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的通知》(閩委組通〔2010〕100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簡稱“買官賣官”)作出了部署。最近,市委組織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有關具體要求的通知》(明委組通〔2010〕55號),根據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推動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現將有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抓好《通知》精神的傳達學習。各鄉鎮黨委和縣直各單位要將《通知》和《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關于12起違規違紀用人典型案件的通報〉的通知》(閩委組通〔2010〕106號,以下簡稱《通報》)列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近期組織一次專題學習討論,深刻領會好《通知》和《通報》精神實質,準確把握工作要求。
二、及時將《通知》和《通報》寄送給領導干部個人。各鄉鎮黨委和縣直各單位要根據部署要求,將《通知》和《通報》作為教材,發送給所在單位的縣管領導干部(參考函附后),加強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線。
三、要把整治買官賣官問題作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讓廣大領導干部更好地了解和運用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這一監督渠道,抓出成效。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于2010年12月15日前對整治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并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將總結報告報送縣委組織部。
附件:1、給縣管領導干部的函
2、《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的通知》(閩委組通〔2010〕100號)
3、《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關于12起違規違紀用人典型案件的通報〉的通知》(閩委組通〔2010〕1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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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寧化縣委組織部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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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給縣管領導干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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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堅決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最近,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的通知》(閩委組通〔2010〕100號),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簡稱“買官賣官”)作出了部署安排。同時,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聯合下發了《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關于12起違規違紀用人典型案件的通報〉的通知》(閩委組通〔2010〕106號),通報了近兩年查處的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原副主任龍國華受賄賣官等12起違規違紀用人案件,要求各級干部引以為戒。
現將兩個文件送給您,請認真學習,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堅決抵制包括買官賣官在內的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如您發現買官賣官行為,請及時向組織報告和反映,提供查核線索,組織人事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做好保密工作。
中央組織部舉報電話:010-12380
中央組織部舉報網站:http://www.12380.gov.cn
福建省委組織部舉報電話:0591-12380
福建省組織部舉報網站:http://www.fj12380.gov.cn
三明市委組織部舉報電話:0598-12380
寧化縣委組織舉報電話:0598-6836421
寧化縣委組織部舉報網站:http://www.renjv.com/jdnot/index.asp
?????????????????? 中共寧化縣委組織部
???????????????????????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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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縣(區)紀委、黨委組織部、監察局,省直各單位紀檢組(紀委)、組織人事部門:
近日,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印發了《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中組發﹝2010﹞1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從現在開始,集中一段時間,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問題進行重點整治。為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把整治買官賣官問題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對買官賣官問題的整治扎實有效開展。
一、要及時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通知》的實施方案。方案于9月底前報上一級紀委、黨委組織部。
二、要認真梳理排查舉報線索。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分別對2008年5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印發《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以來受理存查的信訪舉報件進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并填寫《買官賣官問題線索登記表》,于11月5日前分別報上級紀委和黨委組織部。對新受理的信訪舉報件,隨時排查,并認真填寫《買官賣官問題線索登記表》。
三、要加大案件查辦工作力度。實行舉報轉辦制度,對群眾舉報反映和梳理排查出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及時認真進行查核,依規依紀嚴肅處理。組織人事部門收到群眾反映的內容具體、線索清楚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行賄受賄問題舉報,必須進行調查處理,也可會同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調查處理;紀檢監察機關收到的此類舉報,需要組織人事部門配合的,組織人事部門要積極協助查核;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配合,嚴肅查辦。對群眾反映強烈、媒體熱議的案件,要組織力量進行重點督辦或者直接查辦。對經查實并作出處理的買官賣官問題,及時填寫《買官賣官問題處理情況登記表》。
四、要切實做好輿論引導和輿情應對工作。充分發揮案件查處在黨內的警示教育作用,堅持查實一起、通報一起,特別是對群眾關注度高、反映強烈,網絡媒體熱議的案件,要適時適度向社會公開,取信于民。各地各部門要建立輿情應急處置機制,對整治工作中出現的突發情況,要迅速處理、妥善應對,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防止產生負面影響。同時,要堅持內外有別、把握分寸,未經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批準,不得擅自公開案件查核的具體情況。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在黨委(黨組)領導下開展整治工作,堅持懲教結合、注重警示防范,堅持有案必查、做到查實必究,堅持依紀依法、從嚴從快處理,堅持齊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2010年12月15日前,各地各部門要對整治買官賣官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2011年1月5日前,將總結報告及《買官賣官問題線索登記表》、《買官賣官問題處理情況登記表》報上一級紀委、黨委組織部。
中共福建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 建 省 監 察 廳
201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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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官賣官問題線索登記表(樣表)
填表單位(章):???????????????????????????????????????????????????????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 舉報件名稱 | 被舉報人 姓??? 名 | 性別 | 職? 務 | 涉嫌買官/賣官 | 受理舉報時間 | 線索摘要 | 辦理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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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填表人:
買官賣官問題處理情況登記表(樣表)
填表單位(章):?????????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案件名稱 | 買官賣官人員情況 | 處 理 情 況 | |||||||||
姓名 | 性 別 | 立案時職務 | 現任職務 | 買官/ 賣官 | 買官/賣官主要事實 | 組織處理 (時間) | 黨紀處分 (時間) | 政紀處分 (時間) | 刑事處罰 (時間) | 未作處理 原因說明 | |
其中:買官人員??? 人,賣官人員??? 人,買官賣官人員??? 人; 涉及廳局級??? 人,縣處級??? 人,鄉科級??? 人,其他???? 人; 受到組織處理??? 人,黨紀處分?? 人。 | |||||||||||
審核人:????????????????????????????????????? ?????????????????????????????填表人:
注:請在“買官/賣官”欄內填寫“買官”、“賣官”或“買官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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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關于12起違規
違紀用人典型案件的通報》的通知
各市、縣(區)紀委、黨委組織部,省直各單位紀檢組(紀委)、組織人事部門: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印發了《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關于12起違規違紀用人典型案件的通報》的通知(組通字〔2010〕48號),對2008年5月以來查處的違規違紀用人問題中的12起典型案件進行了通報。現將該通報轉發給你們,請將通報發至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縣(市、區)黨委管理的科級領導干部,并采取有效形式組織全體黨員認真學習。要將通報作為貫徹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的配套材料,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并于近期組織一次專題學習討論,充分發揮警示教育的作用。各地各部門要將學習貫徹通報精神的情況,于2010年10月30日前書面報告上一級紀委和黨委組織部。
一、不折不扣抓好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中央出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后,經省委研究同意,省委辦公廳及時轉發了省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監督工作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實施意見》,同時印發了《關于深入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實施細則》。與之配套、銜接,省委組織部印發了《關于深入貫徹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及配套制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辦法(試行)》和《關于深入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的實施細則》、《關于深入貫徹執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的實施細則》、《關于深入貫徹執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的實施細則》。這些配套制度,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規定的條款作了進一步細化,明確具體操作規程和相應的保障措施,便于各地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貫徹執行。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委《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貫徹落實。
二、切實加大對違規違紀用人問題的查處力度。查處是整治工作最直接、最有威懾力的措施,必須用鐵的紀律保證選人用人風清氣正。要進一步暢通“12380”電話舉報、信訪舉報和網上舉報等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認真做好受理工作。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違規違紀用人問題,要堅持有案必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兩種手段,切實加大問責力度,嚴格進行責任追究。今年,要繼續整治拉票賄選問題,重點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進行整治。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與紀檢監察等執紀執法機關緊密配合,嚴肅查處拉票賄選、買官賣官、帶病提拔和帶病上崗、突擊提拔調整干部,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違規用人問題,適時通報典型案件,切實發揮查辦案件的懲戒和治本功能,以實實在在的監督成果取信于民。
三、毫不動搖地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根本出路在改革。去年底以來,中央出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等一系列制度規定,省里也先后出臺了貫徹中央《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以改革作為根本出路,在認真總結近期省、市、縣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緊推出針對性強的改革舉措,讓干部、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要圍繞發現、培養、選拔、使用、管理、考核、監督等各個環節,進一步推進觀念創新、方法創新、機制創新、制度創新,不斷健全完善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干部管理監督機制,逐步形成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滿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體系,努力從制度上消除用人上不正之風滋生的土壤和條件,用制度和機制遏制“潛規則”。要將信息化建設作為推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完善組織系統干部監督信息網絡,加快各級領導干部、后備干部、企業管理人才等信息數據庫建設,為不斷提升干部工作科學化水平奠定扎實基礎。
附件: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關于12起違規違紀用人典型案件的通報
中共福建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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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關于12起違規違紀
用人典型案件的通報
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是黨中央的一貫要求。2008年5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強調對違規違紀用人問題必須堅決糾正、嚴肅查處。兩年多來,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發揚敢戰斗、能戰斗、會戰斗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共查處違規違紀用人問題10716起,對1665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切實維護了組織人事紀律的嚴肅性,對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現將其中12起案件通報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莊市團市委原副書記王亞麗造假騙官案。王亞麗,女,本名丁增欣,1969年9月出生,2007年4月任石家莊團市委副書記。經查,王亞麗通過編造虛假身份、干部檔案、工作經歷等,被違規錄用為國家干部并入黨。2002年7月由石家莊市交通局養路稽征處到鹿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掛職任副主任,期間偽造正科級干部任免表,調入西柏坡紀念館任館長助理,2003年7月被推薦為副縣級后備干部,2003年9月被任命為鹿泉市開發區黨委書記,2007年4月被提拔為石家莊團市委副書記。根據查明事實,王亞麗被開除公職,其虛假黨員身份不予承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相關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時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張振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鹿泉市委書記張國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現任辛集市委書記職務;時任石家莊市委宣傳部部長栗建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石家莊市文化局人事處處長楊路群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時任石家莊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耿震環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時任西柏坡紀念館館長、黨委副書記趙貴世受到留黨察看二年、由正處級降為正科級處分;時任石家莊市委宣傳部干部處處長柳澤啟,時任鹿泉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張志敏,時任鹿泉市委組織部干部科科長房建文,時任鹿泉市委組織部干部科科員付志勇等也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陜西省西鄉縣糧食局原局長王安武“帶病提拔”問題。王安武,男,1961年9月出生,1984年12月因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987年1月減刑獲釋后被重新安排到西鄉縣五金公司工作,1993年6月被聘任為西鄉縣五金交電化公司經理,后任西鄉縣商業總公司副經理、縣五金紡織總公司經理,2002年8月任西鄉縣糧食局副局長(正科級),2003年8月任西鄉縣糧食局局長。2008年6月因涉嫌貪污受賄被立案調查,2009年7月因犯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在王安武被聘任為西鄉縣五金交電化公司經理時,西鄉縣委對其個人品質和前科問題審查把關不嚴,導致王安武由一名刑滿釋放后重新就業的企業普通職工,直接成為正科級企業法人代表;在王安武被任用為縣糧食局副局長、局長過程中,西鄉縣委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組織考察和任前公示。根據查明事實,陜西省委組織部責成時任西鄉縣委書記、現任漢中市人大副主任呂陽平寫出書面檢討,作出深刻檢查。漢中市委決定,免去時任西鄉縣委副書記杜永安現任漢中市委副秘書長的職務;免去時任西鄉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現任城固縣委常委、副縣長王建森的縣委常委職務。
三、河南省許昌市委組織部原部長王國華受賄賣官案。王國華,男,1963年1月出生,2006年12月任許昌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經查,王國華在任臨潁縣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許昌市副市長,許昌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受賄折合人民幣1259.4萬元。其中,在職務晉升、工作調整、安排就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賄141.4萬元人民幣和2000美元。根據查明事實,2008年12月,王國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09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四、江蘇省贛榆縣孫承敏等6名干部行賄買官案。經查,2004年至2005年,江蘇省贛榆縣鹽務局原局長孫承敏、計生委原主任倪佃杰、教育局原局長金立譜、政法委原副書記謝士榮、人事局原局長魯守洛、民政局原黨組書記鄭彩梅等6人先后向時任贛榆縣委書記孫榮章行賄,以達到調整崗位的目的。2009年4月,孫榮章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8月24日,贛榆縣委免去孫承敏、倪佃杰、金立譜、謝士榮等4人的職務(魯守洛、鄭彩梅此前已因年齡問題被免職);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給予孫承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倪佃杰、金立譜、謝士榮、魯守洛、鄭彩梅等5人黨內警告處分。
五、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原副主任龍國華突擊提拔調整干部和受賄賣官案。龍國華,男,1956年3月出生,2000年10月任株洲縣委書記,2007年2月任株洲市人大副主任。經查,2006年12月19日,湖南省委同意提名龍國華為株洲市人大副主任候選人;2007年1月11日,株洲市委免去其株洲縣委書記職務。期間,龍國華分別于2007年1月8日、1月17日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了118名干部的任免。其中,臨時動議2人,提拔不符合任職資格的4人,超職數配備33人。對上述違規任用干部問題,株洲市委組織部督促株洲縣委進行堅決糾正,取消了118名干部的任免決定。湖南省紀委對龍國華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查明其存在受賄411.936萬元人民幣、1.54萬美元等犯罪事實,其中涉及受賄賣官問題。2010年3月,龍國華因犯受賄罪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六、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原局長王愛中突擊調整干部問題。王愛中,男,1955年8月出生,2000年7月任昆明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經查,2009年10月24日,云南省委組織部對王愛中作為擬提拔交流使用的副廳級領導干部人選進行了考察。10月26日,省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王愛中作為省直部門副廳級領導干部擬任人選;同日,王愛中主持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調整10名干部,并將方案上報省工商局黨組。10月28日,省工商局黨組討論批準了昆明市工商局黨組上報的干部調整方案。省工商局黨組和王愛中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七項“不準在機構變動和主要領導成員工作調動時,突擊提拔調整干部”的規定。根據查明事實,云南省委研究決定對王愛中副廳級領導職務不予任用;責成省工商局黨組向省委作出書面檢查并免去王愛中昆明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撤銷10名干部職務任免的批復,將省工商局、昆明市工商局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調離組織人事工作崗位。
七、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原院長陳孝銘突擊調整干部問題。陳孝銘,男,1963年5月出生,2007年1月任福清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經查,2009年12月3日,福州市委組織部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民主推薦大會,推薦兩名正處級領導干部。陳孝銘意識到自己可能被調整,于4日主持召開院黨組會議,突擊研究了7名干部的調整事項。根據查明事實,福建省委組織部和福州市委決定,免去陳孝銘福清市人民法院院長職務,取消其主持研究的干部任用事項,并予以通報。
八、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委違規提拔調整干部問題。經查,2009年12月初,臨川區委研究擬提拔、調整干部232人。其中,42名事業編制干部、1名單位性質未定的干部和1名聘用制干部擬提拔到《公務員法》實施機關和參照單位任副科級領導職務。接到群眾舉報后,江西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及時派出調查組,制止了這起大批量違規提拔調整干部問題。根據查明事實,江西省委研究決定,免去負主要領導責任的葉建青撫州市委常委、委員職務,撫州市委免去其臨川區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撫州市委決定對臨川區委常委、組織部長吳茂發進行誡勉談話,并責令其向省委組織部和市委寫出書面檢查。
九、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政府原秘書長李維群在后備干部推薦考察中拉票問題。李維群,男,1955年10月出生,2008年7月任齊齊哈爾市政府秘書長。經查,2009年9月7日,李維群得知省委組織部考察組即將到齊齊哈爾市進行地廳級后備干部推薦考察后,先后給180多名領導干部發送410多條手機短信進行拉票。根據查明事實,黑龍江省委組織部決定,取消李維群的副廳級后備干部考察人選資格,齊齊哈爾市委免去其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職務。
十、湖北省教育廳學位辦主任韓習祥拉票問題。韓習祥,男,1961年1月出生,2008年5月任湖北省教育廳學位辦主任。經查,2010年1月12日,省委組織部在省教育廳進行副主任督學和副巡視員的民主推薦期間,韓習祥通過給有關領導和同事打電話、發手機短信等形式要求在民主推薦中予以關照。根據查明事實,湖北省紀委、省委組織部決定取消韓習祥副主任督學考察對象資格和省教育廳后備干部資格,一年內不得提拔任用。
十一、云南省德宏州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楊華相拉票問題。楊華相,男,1968年12月出生,2003年2月任德宏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經查,2009年11月26日至28日,全省法院系統民主推薦部分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人選期間,楊華相先后給法院系統多名干部打電話、發短信,請求他人為自己拉推薦票或在推薦時給予關照。根據查明事實,云南省委決定取消楊華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候選人資格,德宏州委決定免去其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并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十二、原環境保護總局行政體制與人事司司長李建新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受賄案。李建新,男,1952年4月出生,2003年3月任原環保總局行政體制與人事司司長。經查,李建新在2004年至2006年擔任環保總局行政體制與人事司司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為他人辦理進京調動、解決工作和住房、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學生進京就業安排等請托事項中,多次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44.6萬余元;在公務活動和社會交往中收受人民幣和有價證券40余萬元。根據查明事實,李建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王國華等人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本應模范遵守黨的干部政策法規和組織人事紀律,卻置黨的原則和紀律于不顧,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違紀甚至違法犯罪,影響十分惡劣。他們受到嚴肅查處,充分體現了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堅定決心和維護組織人事紀律的鮮明態度。廣大黨員和干部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從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和推動科學發展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嚴肅組織人事紀律、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實的工作,堅決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
一是進一步加大四項監督制度執行力度,確保取得實效。前不久,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央組織部配套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這四項監督制度,針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形成了事前報告、事后評議、離任檢查、違規失職追究的監督鏈條,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要不折不扣執行四項監督制度,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帶頭遵守四項監督制度。要高度重視并切實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加強對選人用人法規制度和監督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真正做到有章必依、執行必嚴、違規必糾。
二是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嚴肅查處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效手段。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違規違紀用人問題,要堅持有案必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那些想搞不正之風的人心生畏懼、自我收斂。要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兩種手段,切實加大問責力度,嚴格進行責任追究。要及時通報查實案件,警示教育干部,做到查處一起、通報一起、震懾一批、教育一片。今年,要在繼續整治拉票賄選問題的同時,重點對買官賣官問題進行整治。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與紀檢監察等執紀執法機關緊密配合,嚴肅查處拉票賄選、買官賣官、帶病提拔和帶病上崗、突擊提拔調整干部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違規用人問題,適時曝光典型案件,加強案件剖析,切實發揮案件查處的懲戒和治本功能。
三是進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注重源頭治理。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根本出路在改革。要深入貫徹落實《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毫不動搖地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從根本上解決選人用人方面的突出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將經過實踐檢驗的成功做法及時上升為制度,形成科學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機制,努力從制度上消除用人上不正之風滋生的土壤和條件,用制度和機制遏制“潛規則”。要逐步擴大干部選拔任用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范圍,不斷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讓選人用人權在陽光下運行。
嚴肅組織人事紀律、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各級黨委(黨組)負有首要責任。要建立和落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責任制,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責任,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和考核黨委(黨組)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一并部署、一并落實、一并考核。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作為組織工作讓人民滿意的重中之重來抓,內部各有關工作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整治工作任務的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案件。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合作,及時溝通有關情況,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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