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地方稅務局稅收服務志愿者招募公告
為弘揚互助友愛的社會風氣,創造良好的納稅服務環境,進一步拓寬納稅服務渠道、豐富納稅服務內容、提高納稅服務水平,推動地方經濟和國家稅收事業的發展,促進社會的和諧進步,根據《福建省地稅系統稅收服務志愿者隊伍管理辦法》,現公開向社會招募寧化縣地方稅務局“稅收服務志愿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對象
招募對象重點是企業財務人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有關人員或其他具備稅法、稅收管理等相關知識水平的社會人員。自愿報名人員填寫《福建地稅稅收服務志愿者報名表》后,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稅機關人教部門審批。
二、志愿者基本條件
(一)年滿十八周歲。
(二)樂于奉獻,有志于社會公益事業,自愿并利用業余時間參與公益活動。
(三)熱心稅收事業,具備稅收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能夠按照被援助對象的請求,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給予切實有效的幫助。
(五)能夠認真遵守本辦法提出的有關規定,具有較強社會公德意識,自覺接受稅務部門對稅收志愿服務工作的組織和指導。
三、志愿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參加各種稅收志愿服務活動并取得有關資料。
2.獲得稅收志愿服務所需的教育和培訓。
3.獲得稅收志愿服務必需的條件和保障。
4.對稅收志愿服務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
5.在履行服務中可以提出困難和問題,請求給予幫助和解決。
6.自身需要他人幫助時優先獲得志愿服務。
7.稅收服務志愿者個人信息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公開。
8.自愿退出稅收服務志愿者隊伍。
9.法律、法規及志愿服務組織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義務
1.遵守稅收服務志愿者的相關管理規定。
2.自覺履行稅收服務志愿者的職責,積極參加各項稅收志愿服務活動及社會公益活動。
3.自覺參加稅收志愿服務所需的教育和培訓。
4.按照規定佩戴和使用稅收服務志愿者標識。
5.宣傳稅收志愿理念,維護稅收服務志愿者的聲譽和形象,以實際行動擴大志愿者活動的社會影響。
6.尊重服務對象,保守其隱私、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護的信息,不得損害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7.不得向服務對象收取任何形式的報酬。
8.不得以稅收服務志愿者的身份從事違背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的行為。
9.法律、法規及志愿服務組織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服務對象和內容
(一)服務對象
稅收服務志愿者隊伍的服務對象是:面向全社會納稅人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特殊困難群體。
(二)服務內容
稅收服務志愿者隊伍的服務內容是:由縣級(含縣級,下同)以上地稅機關統一組織的集中或經常性稅收宣傳、辦稅服務廳內的一般性服務工作以及社會其他志愿服務組織開展的公益性志愿服務活動。
五、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名條件并有志從事稅收志愿服務人員,需填寫《福建地稅稅收服務志愿者報名表》,本著就近、方便的原則,向所在區、縣(市)地稅部門提交報名表,以供資格審查。聯系電話:6830113,6824562。
六、報名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
附件:福建地稅稅收服務志愿者報名表
寧化縣地方稅務局
二O
附:???
?福建地稅稅收服務志愿者報名表
姓????? 名 | 性???? 別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專業、特長 | ||
工作單位 | |||
現任職務 | 聯系方式 | ||
申 請 理 由 | ???????????????????????????????????????? ??????????????????? ??????????????????? (簽字) ???????????? ?????????年???? 月??? 日 | ||
工作單位 推薦意見 | ?????????????????? ?????????????????????????? (蓋章) 年???? 月???? 日 | ||
發證單位 審核意見 | ????????????????????????? (蓋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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