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第二批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配租配售的通告
根據《寧化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化縣城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意見(修訂)的通知》(寧政〔2011〕9號)、《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縣城建局<寧化縣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政辦[2010]56號)和《寧化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化縣城區廉租房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寧政[2011]10號)等有關規定,現就第二批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配租配售申請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保障條件
(一)申請廉租房的標準(必須同時具備)
1、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經翠江鎮和民政局核定,低于上年城鎮低保標準3倍(720元/月.人)以內;家庭總資產(不含唯一住宅)在本縣低保標準3倍(720元/月)×12個月×人口數的6倍以下;
2、一代型家庭(一對夫婦及未成家子女)自有住房低于13平方米,兩代型及多代型(父母與成家子女、或同代已成家子女),自有住房面積低于20平方米,上述人口和住房面積的計算均以戶口本(非戶主戶口本應與戶主戶口本合并計算)為準,二代型及多代型家庭一次只能申請一套;
3、申請人為翠江鎮常住非農戶口,且住滿五年(軍人撫恤條例中優撫對象不受年限限制);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關系;
5、離異家庭的離婚時間必須大于2周年;
6、申請家庭成員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二)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1、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經翠江鎮和民政局核定,低于上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0%(單身申購人為100%);家庭總資產(不含自用住宅)在10328元×人口數的6倍以下;
2、申請人及配偶未享受過政策性住房,一代型家庭(一對夫婦及未成家子女)自有住房低于16平方米,兩代型及多代型(父母與成家子女、或同代已成家子女),自有住房面積低于25平方米,上述人口和住房面積的計算均與戶口本(非戶主戶口本應與戶主戶口本合并計算)為準,二代型及多代型家庭一次只能申請一套;
3、申請人為翠江鎮常住非農戶口,且住滿三年(軍人撫恤條例中優撫對象不受年限限制);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關系;
5、2000年以后(含2000年),申請人家庭在住房二級市場中沒有房地產交易,沒有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
6、離異家庭的離婚時間必須大于2周年;
7、申請家庭成員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8、未婚申請人必須男年滿30周歲、女年滿28周歲;
9、在銀行誠信記錄中有不良記錄、或年滿60周歲必須全額付款。
二、申請時間和地點
報名領表時間自12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提交申請材料時間截止12月31日。報名地點在各社區居民委員會。
三、經濟適用房價格
本次申請的經濟適用房在保障標準面積內的均價為每平方米 2370元/m2,超出保障標準外的面積為每平方米2844元,樓層和朝向調整系數按有關規定。
四、應提供的材料清單
申請廉租房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廉租住房申請表(一式四份);
2、家庭主要成員的身份證明及戶籍證明(含戶口簿首頁);
3、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或其他有效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現居住地的住房證明;房產登記機構出具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狀況證明(原件,統一出);
5、家庭收入核定表;
6、書面授權和聲明書;
7、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8、其它相關證明(孤老、重殘、烈屬等)。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寧化縣經濟適用房申請表(一式四份);
2、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含戶口簿首頁);
3、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或其他有效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家庭收入核定表;
5、房產登記機構出具的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狀況證明(原件,統一出);
6、申請人及配偶技術職稱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人及配偶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無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
9、書面授權和聲明書。
寧化縣保障性住房領導小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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