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人民政府關于嚴厲打擊城市規劃區內非法占地違法建設的通告
為遏制寧化縣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維護城市建設和國土資源管理的正常秩序與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市政府通告,縣政府決定對城市規劃區內非法占地、違法建設進行嚴厲打擊。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縣城市規劃區內未經縣住建局、國土局審批,或不按規劃審批要求建設的建筑物均屬違法建設行為,必須依法拆除。
二、非法買賣土地(包括地面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未經批準,擅自以農業綜合開發、新農村建設、城中村改造、集資建房或者其他名義變相進行土地交易和開發建設的,縣住建局、國土局等相關部門將依法立案查處,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對違法建設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自行拆除的,由紀檢監察及主管部門對當事人予以嚴肅查處。在本通告頒布施行后仍繼續違法建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禁供水、供電、廣電、電信等部門向違法建設者提供水電、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服務,相關部門將對私自接通行為進行嚴厲查處。
五、住建、公安、工商、環保、文化、衛生、稅務等部門,應按照《五類行業聯審聯管暫行規定》的規定,依法核對察看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確保房屋狀況與產權證登記一致,對違法建設的單位和個人,不予核發證照;已核發的,應當及時依法撤銷有關證照。對參與違法建設的建筑單位和個人,嚴禁其參與任何建筑工程招標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違法建筑從事經營活動。
六、對非法占地違法建筑,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限期拆除,否則縣整治領導小組將組織鄉鎮、住建局、國土局、綜合執法大隊等部門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設使用的建筑機械、工具和材料,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沒收。
七、對阻撓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鼓動、組織暴力抗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歡迎廣大市民向縣國土局、住建局、綜合執法大隊等部門舉報非法買賣土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發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非法買賣土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的,要及時向縣紀檢監察部門舉報。舉報電話:縣監察局,6822050;縣國土局,6821566,縣住建局,6823260;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6824798。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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