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舉辦福建省第七屆百花文藝獎評選活動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關于舉辦
福建省第七屆百花文藝獎評獎活動的通知
各設區市委宣傳部、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各高校黨委宣傳部,駐閩各部隊政治部:
根據《福建省繁榮文藝創作的百花計劃》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批準,擬于2013年下半年舉辦福建省第七屆百花文藝獎評選活動。“福建省百花文藝獎”是我省最高級別的綜合性文藝大獎,獲獎作品將由福建省委、省政府聯合表彰獎勵。為做好福建省第七屆百花文藝獎的組織推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努力把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要求,代表我省文藝創作生產成就和水平,深受群眾喜愛、具有感染力、滲透力、影響力的優秀作品評選出來,唱響福建,唱響福建精神,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二、組織領導機構
1.設立福建省第七屆百花文藝獎評審委員會,由分管省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組成。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
2.省第七屆百花文藝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委宣傳部文藝處。
3.省第七屆百花文藝獎評審委員會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各專業評議小組。
三、評選工作原則
??? 1.堅持質量第一、寧缺勿濫的原則。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評選工作嚴格按初評、審核、評審、公示等程序進行。
3.堅持回避原則。省和設區市現職領導干部、省委宣傳部領導和涉評工作人員的作品(指署作者名),不得參加此屆百花獎評選;本人有作品(指署作者名)參評的不得擔任專業評議小組成員;專業評議小組成員和省評審委員會成員在涉及直系親屬作品的評議、評審、投票、表決時,應自覺回避。
四、參評范圍
1.凡在
2.集體創作生產的綜合性文藝作品,應以作品整體參評,各單項(含劇本)不單獨參評。與省外作者或文藝單位合作的文藝作品,我省人員或單位應是主要創作者。
3.參評作品應是文藝創作產品。編著、譯著、文藝評論(此三類均可參加省社科成果評獎),以及歌舞晚會、電視綜藝欄目、舞臺美術類作品等不予參評。
4.個人作品集及多人作品集不予參評,但其中的單件作品可以參評。
5.已調離本省的作者,其作品創作時間在調離之前的,可以參評;省外作者在我省工作期間以我省為素材創作的作品,可以參評。
五、獎項設置
??? 1.福建省第七屆百花文藝獎設榮譽獎及一、二、三等獎。在全國重大文藝評獎和國際權威性評獎中獲獎并已由省委、省政府表彰獎勵的作品,申報后可獲第七屆百花文藝獎榮譽獎。榮譽獎不占總獲獎數名額。
2.對獲得榮譽獎和一、二、三等獎的作品,由省委、省政府予以表彰和獎勵。其中,對獲得一、二、三等獎的作品發給獎杯、證書和獎金,對獲得榮譽獎的作品只頒發獎杯和證書,不再發給獎金。
3.對組織得力且成績突出的各申報單位,授予“組織獎”,由省委宣傳部予以表彰獎勵。
六、申報要求
(一)申報方式
1.各設區市及平潭文藝生產單位和作者可向所在設區市委宣傳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申報;
2.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局、省廣電局、省文聯、福建日報報業集團、省廣播影視集團、海峽出版發行集團所屬文藝單位和個人,可向各自所屬主管部門申報;
3.省直其他部門和行業的作者,可向所在設區市委宣傳部申報;
4.省內各高等院校師生可向所在設區市委宣傳部或省文聯申報;
5.各駐閩部隊直屬的文藝單位和作者,可通過所屬部隊政治部向所在設區市委宣傳部或省文聯申報;
省第七屆百花文藝獎評審辦不接受任何個人或創作生產單位直接申報的作品,所有作品均須通過上述申報單位推薦申報,且每項作品只能通過一個申報單位推薦申報。
(二)申報數量
根據各地及省直有關部門往屆推薦參評的作品數量,推薦申報名額分配如下:
1.各設區市委宣傳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各自推薦申報的作品總數不超過50件;
2.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局、省廣電局、省文聯各自推薦申報作品總數不超過50件;福建日報報業集團、省廣播影視集團、海峽出版發行集團各自推薦申報的作品總數不超過30件;
3.省內各高等院校和各駐閩部隊政治部通過各設區市委宣傳部或省文聯申報作品,不占用該申報單位的名額;
4.同一位作者申報作品(包括與他人合作)不超過2件。
(三)申報材料
1.每件申報作品需填寫作品申報表一式2份,隨附作者的書面授權書(電影、電視劇、廣播劇、戲劇、曲藝、雜技、舞蹈等綜合性文藝作品須提供創作單位的書面授權書并加蓋單位公章,其他參評門類的作品須取得每位署名作者的書面授權書)。作品申報表附后,可翻印,也可從東南網(www.fjsen.com)下載。
2.各申報單位須對本單位申報作品按推薦順序進行排序,并匯總形成表格提交省百花文藝獎評審辦公室。
3.其它具體要求:
①文學類作品應提供作品5份(其中至少1份為原件)。
②電影、電視劇作品應提供可用于一般家庭影碟機和電腦播放的DVD影碟2套。
③戲劇、曲藝、雜技、舞蹈類作品應提供舞臺演出的DVD影碟2套,除話劇外,均應配有字幕。此外,戲劇、曲藝類作品應附文字腳本1份。
④音樂類作品應提供歌譜(簡譜)15份、作品CD碟2份,不接受MTV影碟。
⑤廣播劇作品應提供CD碟2套,并隨附文字腳本1份。
⑥美術、書法類作品應以原作參評。一些體積較大、容易損壞的如雕塑、設計類作品,可以照片形式報送,照片規格要求具體參照第十一屆全國美展的參賽要求。書法類作品規格要求具體參照第四屆中國書法蘭亭獎參賽要求。
⑦攝影類作品照片規格為16寸,不裝裱。
4.申報作品曾在國家級比賽中獲獎的,應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1份。
5.所有上報的文字、復印材料須統一使用A4紙。音像制品盒上須標明作品名稱、類別、作者姓名、申報單位。申報前請認真檢查報送作品的畫面和聲音質量。
6.除美術、書法作品原件外,所有申報材料均不予退回,請申報者自行備份。美術、書法作品原件請在擬獲獎作品名單公示(以福建日報刊登公示公告日期為準)結束后15日內取回,逾期恕不予保管。
(四)申報時間和地點
1.
2.申報受理設三個受理點,請各申報單位按作品門類分別報送。
①福建省藝術研究院申報受理點。負責電影(含動畫電影)、電視劇(含電視動畫片、文藝紀錄片)、廣播劇、戲劇、曲藝、雜技、音樂、舞蹈類作品的申報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楊橋東路183號,聯系人:潘文芳13950403127、楊榕13950310590。
②福建省美術館申報受理點。負責美術、攝影、書法類作品的申報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湖頭街96號,聯系人:葉京海13959189321、陳丹13950302778。
③福建省文學院申報受理點。負責文學類作品的申報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樓區黎明街11號,聯系人:王瑋13960708335。
(五)其他事項
為保證評獎工作順利進行,請各申報單位將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絡員名單及聯系電話于8月15日前報省委宣傳部文藝處,并請將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上報我部。聯系人:連晶晶、胡智飛,電話:0591-87824726、87806137,傳真:0591-87821745,郵箱:fjsxwyc@163.com。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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