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
項目以企業為單位申報。申報企業必須在本縣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無不良信用記錄。申報項目必須是寧化縣華僑經濟開發區蓮塘食品加工集中區(或寧化縣華僑經濟開發區連屋生物產業集中區)內的河龍貢米、薏米、茶葉等產業的精深加工項目。
二、補助方式。
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專項資金采取“先建后補”的補助方式,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予以支持(申報前已完工的項目不得申報)。示范基地扶持2個企業,每個建設項目的省級補助金額不超過年度新增投資總額的1/3,補助標準30-100萬元。
三、申報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根據項目申報指南,向縣農業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申報單位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不得以虛報、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不得以同一項目建設內容多頭申報。
2、縣農業局會同縣財政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項目承擔單位申請的建設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聯合審定,確定擬扶持項目和補助方案,并在寧化在線、寧化農業信息網站和寧化縣財政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補助方案(有異議的項目需重新核實,或調整項目),由縣農業局和縣財政局聯文批復,并于15日內將批復情況報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備案,同時抄送市農業局、財政局。
3、項目建設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向縣農業局提出驗收申請,縣農業局會同財政局組織項目驗收。驗收合格后,履行資金撥付手續。
四、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需報送項目申報文件、項目申報書及其他必要的附件。項目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并以目錄列明。書面材料一式六份,并隨附相關電子版資料。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張漢江
聯系電話:0598-6658370
E-mail:nhnycy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