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城東幼兒園2016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據寧招委〔2016〕2號《寧化縣2016年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精神,結合我園實際,制定具體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年滿3周歲(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翠江鎮(zhèn)戶籍幼兒或常住城區(qū)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適齡幼兒實際情況擬分為三類:
A類:翠江鎮(zhèn)戶籍且家庭在城東幼兒園周邊有房產的適齡幼兒;
B類:家庭在城區(qū)(城東幼兒園周邊)有房產但非翠江鎮(zhèn)戶籍幼兒或翠江鎮(zhèn)戶籍但家庭在城區(qū)無房產的適齡幼兒;
C類:除A、B兩類適齡幼兒外其他常住城區(qū)(城東幼兒園周邊)的適齡幼兒。
注:翠江鎮(zhèn)戶籍僅限適齡幼兒與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戶籍,個別特殊幼兒與特殊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須一致;有房產證或有購房合同、發(fā)票均視為有房產,須以入住為準。
二、招生計劃數(shù)
小班7個班,招生數(shù)210人。
三、招生辦法
(一)以適齡幼兒實際居住地為依據,根據相對就近入園的原則,組織居住在我園周邊的適齡幼兒報名入園。
(二)我園對報名幼兒材料核查無誤后,原則上翠江鎮(zhèn)戶籍且家庭在我園周邊有房產的A類幼兒優(yōu)先招收入園,若報名的A類幼兒數(shù)超出幼兒園學位數(shù),則采用摸球派位等的方式招收,以此類推。
(三)堅持一名幼兒只能選擇一所幼兒園報名的原則,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家長根據就近方便原則在我園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嚴禁同時在兩所及以上幼兒園報名,若經查實取消我園報名資格。
(四)適齡幼兒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到就近幼兒園報名,逾期不予以受理。
四、招生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6月15日在幼兒園及周邊張貼招生公告或具體招生工作方案。
(二)報名登記。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做好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報名登記工作。
1.報名登記時間安排如下:
▲ 6月28日:A類幼兒報名。
▲ 6月29日:B類幼兒報名。(若A類幼兒報名人數(shù)已超出幼兒園學位數(shù),則不安排B、C類幼兒報名時間。)
▲ 6月30日:C類幼兒報名。(若A、B兩類幼兒報名人數(shù)總和已超出幼兒園學位數(shù),則不安排C類幼兒報名時間。)
注:各類幼兒報名情況將于當天下午6點前在園門口公布。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 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只限適齡幼兒與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戶籍的戶口簿;特殊情況的適齡幼兒與特殊法定監(jiān)護人同一戶籍的戶口簿)。
▲ 城區(qū)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購房合同、繳款發(fā)票等原件及復印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城區(qū)居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租房合同、居委會證明,縣外戶籍還應提供暫住證)。
▲ C類適齡幼兒還需提供父母在城區(qū)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動合同或營業(yè)執(zhí)照)。
注:適齡幼兒報名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若經查實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我園報名資格。
(三)材料審核。7月3日至5日,幼兒園組織相關人員對報名幼兒提供的材料進行二次核查并逐一入戶調查,若發(fā)現(xiàn)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四)確定名單。7月6日至10日,教育局和三所公辦幼兒園根據報名登記情況確定招收幼兒名單。若報名登記超出我園招生計劃數(shù)或學位余額,根據剩余學位,超出部分幼兒,我園將于7月10日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邀請有關部門和家長代表參與監(jiān)督,采用摸球派位等辦法確定招收入園幼兒名單。
(五)公布名單。7月11日我園在園門口公布由教育局核準的入園幼兒名單,并發(fā)放入園通知。
(六)辦理入園。7月12、13兩日,被招收幼兒憑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到我園指定地點辦理入園手續(xù)。
招生咨詢電話: 6853188(沈老師) 監(jiān)督電話:6853166(曹老師)。
寧化城東幼兒園
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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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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