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2019年第二批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建設,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19年設施農業等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19〕32號)和《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福建省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農〔2019〕19號)精神,制定本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報對象
城郊鎮人民政府、縣華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農業農村局和創建區域內各類農業經營主體。
二、申報條件
1、申報項目必須是寧化縣城郊鎮境內的河龍貢米、薏米、茶葉等產業發展項目。
2、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及有關法規,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
3、申報經營主體企業資產狀況良好,不良資產比率較低,有較強的自籌資金能力;不欠稅、不欠工資、不欠社會保障金。經營正常,無違法違規記錄,守法誠信,無失信記錄。
4、項目法人誠實守信,無違法違規失信記錄。
5、項目建設用地手續完備。產品農殘監測合格率100%,產品建立了“一品一碼”可追溯體系。
三、扶持內容
1、農業產業項目建設。建設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推進各類溫室大棚設施、溫濕度數控設施、水肥一體化設施、基質栽培、微噴灌系統、軌道運輸建設等;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建設農產品分等分級、清洗、無損檢測、包裝等產地商品化處理和儲藏、采后預冷等設施設備,以及農產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生產線及生產車間等。
2、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建設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核心基地物聯網系統、現代物流與冷鏈物流系統、電子商務、原輔材料供應、農產品展示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及數字農業設施設備。
3、促進產業融合發展。鼓勵生產基地(農場)拓展休閑農業,開展農旅結合,建設觀光、休閑采摘走廊(棧道)、觀景平臺等設施,以及農耕文化館、休閑體驗館等配套設施設備,延長產業鏈,提高農業整體效益。
4、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園區公共機耕路、溝渠、公共供水與排灌設施,以及園區綠化美化等。
5、高新技術推廣與品牌宣傳。建設產品展示中心,加強品牌宣傳推介,樹立園區標識牌,農業“五新”技術推廣、培訓,品種引進與繁育,以及項目評審、驗收、審計、測繪等第三方購買服務。
四、補助方式
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專項資金采取“先建后補”的補助方式,對上一年度1月1日之后建設的項目內容進行補助。生產性項目主要由各類經營主體承擔,每個項目省級補助不超過實際投入的50%,且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和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由城郊鎮人民政府、縣華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作為項目業主,組織項目實施;品牌創建、技術培訓、宣傳展示等由縣農業農村局組織項目實施,但補助資金不超過15萬元。? ??
五、申報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的各類經營主體和單位根據項目申報指南,向縣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評審。申報單位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不得以虛報、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同一項目建設內容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不得重復補助,同一經營主體只能申報1個項目。
2、縣農業農村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擬扶持項目和補助方案,并在寧化在線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補助方案(有異議的項目需重新核實,或調整項目),由縣農業農村局批復,并于15日內將批復情況上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備案,同時抄送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3、項目建設必須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項目建設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向縣農業農村局提出書面驗收申請,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組織項目驗收。驗收合格后,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財政局在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
4、申報截止期:2019年9月20日。
六、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需報送項目申報書及其他相關資質材料。項目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并以目錄列明。書面材料一式六份,并隨附相關電子版資料。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張漢江
聯系電話:0598-6658370
E-mail:nhnycyg@163.com
附件:2019年第二批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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