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假廣告泛濫朋友圈 龐大數量的微信號從哪里來?
對微商調侃不斷出現糾紛如何有效監管?
原廠代理“面膜、精油、電子煙、乳膠枕、塑形內衣……”等各類產品,銷售額喜人,加入三個月,就可以喜提“豪車、房產、五百萬”,這是人們對微商的調侃,這種利用互聯網空間,借助于社交軟件來推銷產品的模式,已經滲透到很多人的生活中。

安徽合肥的王先生:“買過兩次日用品,感覺挺好的。但是,有一次被騙了,那次付款之后就不能發貨。”
不能發貨只是其一。微商所售的產品真偽難辨,如果出現糾紛如何有效監管,是更棘手的難題。近日,江蘇鎮江公安機關偵破兩起“美容針”特大生產銷售假藥案。
鎮江市公安局潤州分局警官王凡:“其中就是這個工作室的負責人,自己美容過、微整形過,在做這個微整形的過程中,發現自己可以通過網上購買、轉售這種行為有錢賺,然后從網上進貨,特別是肉毒素、含有(利多卡因)的玻尿酸,進貨后就在網上的朋友圈發這種廣告。”

這些售賣虛假美容產品的微商,橫向和縱向都建有銷售網絡。王凡解釋,橫向就是通過微信群,買賣雙方進行交易。
王凡:“我們抓獲的每個犯罪嫌疑人手上都有一個多個甚至十幾個數十個美容交流群,全國各地的人都在群里,看看你有什么貨我有什么貨,他們稱之為甩單。這邊的客戶要什么貨,賣家沒貨就發到群里,誰有貨的就出來接單然后互加微信,付款。這樣就有關聯了,以后需要同樣的貨就找賣家。”
縱向銷售網絡是指賣家與賣家之間,縱向建立層級代理,層層賺取差價。
鎮江京口派出所民警何鳴:“分一級代理和二級代理,三級代理……比如說一級代理先是跟顧客談好,然后轉手給二級代理,將顧客的發貨地和收貨地發給二級代理并且把錢收了,二級代理再發給三級代理,再從中賺個差價,三級代理再報給四級代理,這樣就能保證他們每天能接很多單子,不用一個個跟人家慢慢聊,直接安排到倉庫發貨就行了。”
王凡警官說,微信群內交易涉及人群廣泛,多層級制度更是加大了警方偵辦案件的難度。

王凡:“銷售韓國肉毒素,含有利多卡因未經批準的玻尿酸,是違法犯罪,這點是共識,所以他們在群里會溝通,我們在抓到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時間對犯罪嫌疑人的初審是很重要的,(因為)他們在群里從方方面面接到信息后,會否認事實。對自己規避法律責任非常清楚。”
在自己的朋友圈發布假冒偽劣產品信息,“一對多”進行銷售的模式,比較常見。除此之外,還有“一對一”服務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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