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生校門口設崗提供法援 幫26人討補償款200萬
15天“趕出”26份起訴書
可別小看寫起訴書,對于樂器廠這個案子來說,起草26個人的起訴書可花了同學們不少精力。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收到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后,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留給同學們起草起訴書的時間只有15天。
除了時間緊之外,26名當事人每個人完全不同的經歷、訴求,也是一大難題。為了理清每個人的“時間線”,同學們專門組織了一次實地考察,和樂器廠的員工面對面聊天,同時通過與周圍村民、村委會溝通,確認了樂器廠的性質,以確保樂器廠有資金可以支付老員工的養老保險。
“五一”假期,社團20多名同學自愿放棄了自己的假期,聚在一起起草起訴書。有些人或許會認為,一人起草一份起訴書應該用不了多少時間。但事實上,為了讓起訴書更加嚴謹,不少學生都是熬夜好幾天才最終完成。案件負責人之一的張文嘉解釋說:“因為還是學生,很多東西會出紕漏,所以總是要一改再改,遇到不懂的知識還需要請教老師、師兄師姐,或者自己檢索。”
法律文書提交到法院后,26人的起訴書、保全申請被全部受理。6月下旬,大家從當事人處得知,經法院調解,大家已經和樂器廠達成協議,每位當事人獲得了8萬到1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賠償,總計2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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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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