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生校門口設崗提供法援 幫26人討補償款200萬
慎重選擇放棄當代理人
得到消息后,相比學弟學妹的高興、欣喜,該案負責人之一的前值班部部長張宗銘顯得很冷靜,“為當事人通過調解化解矛盾、定紛止爭感到高興。但還有一些職工沒有達到如愿的結果,待裁判結果出來后我們會繼續跟進案例的進度,進一步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幫助。”
張宗銘今年大二,作為學長、前輩,在這起勞動糾紛案件中,他提供了不少意見和幫助。“我們社團雖然大一學生是主力,但遇到學弟學妹們還沒有學到的領域,大二、大三、大四的師兄師姐都會提供幫助。”他介紹,自己之前剛剛接觸法律援助時,也是師兄師姐“手把手”教著上路。如今,他雖然已經“卸任”,但也時時刻刻關注著學弟學妹在援助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在遞交起訴書時,曾有當事人提出,希望可以請同學們擔任該案的代理人。張宗銘和其他幾位同學商量后,婉拒了這一請求。對于剛剛接觸法學不久的學弟學妹來說,能夠擔任代理人或許會是一次很新奇的體驗,但張宗銘卻有更長遠的考量。
“這個案子是法律援助日常接觸的典型案件類型之一,從法律層面來講,解決難度并不大。但在我們方面,共計250萬的標的額遠遠超出學生個人的可承受范圍,訴訟風險過重。同時在目前學期時長縮短的背景下,貿然采取代理后,粗略估算法院審限,很有可能舍本逐末,影響學生代理人的正常復習、甚至庭審與期末考試沖突的情況發生;這是我不能允許在我的部員中發生的。綜合考慮后,我通過咨詢有代理經驗的師兄們,及與我們管理層內部商議,并經過對用人單位的實地調查后,決定放棄代理。”張宗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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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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