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買房6年被告知增加十余平米 開發商要求補錢
業主準備走司法途徑維護權益
根據一份咸陽城投置業有限公司《關于城投時代小區面積差異的回復》,該公司與業主前期簽訂的認購協議中,由于未有第三方出具的房屋面積預測報告,根據設計面積暫定房屋銷售面積,并在認購協議中注明:房屋面積最終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為準。
陜西秦直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偉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如預約認購協議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關鍵條款,如商品房基本情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等,且開發商已按協議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適用面積誤差比3%之內由購房者補足,面積誤差比超過3%的部分由開發商承擔,所有權歸購房者的規定。本案協議中雖有“最終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面積為準”的表述,但“約定”是必須建立在雙方明知且認可的基礎上,開發商單方面這樣描述,侵犯了購房者的知情權,而本案涉及的部分購房者均已經實際入住超過兩年,如若讓購房者全部承擔面積差價,與民法倡導的公平原則不符。
陜西錦園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虎認為,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有關于面積差的相關規定,但針對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劉先生所持協議中注明,面積最終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這樣的認購協議并非商品房買賣合同,適用最高法的解釋有些牽強。
目前,劉先生準備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寧化在線新聞頻道,不代表寧化在線的觀點和立場。
【責任編輯:馬威】
- 上一篇:全國統編教材主編溫儒敏:語文統編教材專治不讀書[ 07-16 ]
- 下一篇:“虛擬綁架”瞄準留學生 有人被操控拍裸照發父母[ 07-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