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廈門一男子副駕未系安全帶被查竟暴力逃離現場
副駕未系安全帶被查竟暴力逃離現場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湖法宣)去年7月8日8時許,劉某駕駛轎車行駛至廈門湖里區枋湖北二路火炬東路路口紅綠燈處時被輔警攔查,因副駕上的女子未系安全帶。輔警要求劉某出示證件并靠邊停車,但劉某拒不配合,不顧輔警站在車前阻攔,仍駕車將其推離該路口后逃離現場,造成輔警腿部膝蓋紅腫。
事發4天后,劉某主動至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以上事實。劉某稱,當時副駕駛上的女子是其妻子。事發前一日,兩人吵架,心情不好。劉某認為,自己是正常駕駛,不過是副駕上的妻子沒系安全帶而已。
湖里法院認為,劉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近日,劉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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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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