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寧化:“自動履行+信用修復”強化當事人誠信觀念
“感謝法官,有了這張證明補上信用缺口,我就可以安心做生意了。”看著手里的《信用修復證明書》,羅某心中滿是感慨。
近日,福建省寧化縣人民法院發出今年首份《信用修復證明書》,這是寧化法院探索個人信用修復機制,對積極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正向激勵的重要舉措。
原來,羅某是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因與另一被執行人巫某合伙經營一家餐飲店不善,后拖欠承租人租金等費用共計14余萬元。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對羅某、巫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信用懲戒措施,同時查封了羅某名下房產,依法準備在拍賣平臺予以公開拍賣。
“法官,不是我不愿償還租金、物業費,只是巫某在糾紛發生后就失聯了,把爛攤子留給我,現在巫某名下又無財產可供執行,我不甘心……”得知房子即將被拍賣,被執行人羅某主動聯系執行法官。執行法官告知其與巫某之間關于合伙事項的糾紛,就其已經償還的部分,有權依據當時合伙協議的約定,通過另行訴訟向巫某追償,同時也可以積極提供巫某相關執行線索。
在執行法官主持下,羅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協議約定暫不處置羅某名下房屋,本案執行款分期履行。最終,羅某沒有辜負執行法官的期望,在規定期限內主動將執行款償還了本案申請執行人,履行全部還款義務。
案件執結后,考慮到被執行人羅某生產經營需要,執行法官主動向其出具了《信用修復證明書》,證明羅某已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其擦去“信用污點”,消除其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融資信貸等方面的不利影響,幫助其卸下包袱,重塑社會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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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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