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巡回法庭”審理一起非法狩獵案
7月9日,寧化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廖某某非法狩獵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案發地村部公開開庭審理。寧化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對廖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該案被告人廖某某為了獵捕,先后在網上購買了8個捕獸夾和10個警報器安裝在寧化縣水茜鎮某山場上,以隱蔽的地理位置做掩護,在該山場上獵捕到1只小麂,廖某某的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
近年來,不法分子為滿足口腹之欲或者好奇之心,利用網購渠道購買獵捕工具并將其安置在山場上來獵捕野生動物的現象頻發。他們以為沒有獵捕到野生動物就不算涉嫌犯罪,從而踩到法律的紅線。
此次庭審現場,村兩委干部和部分村民到場旁聽,進一步推進了訴源治理工作,充分發揮了“巡回審判+普法宣傳”的以案釋法作用,以面對面、接地氣的形式讓群眾近距離感受法律在身邊,公平正義在生活里。
通訊員 張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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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訊員 張洪文】 【責任編輯:曾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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