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加強進入寧化縣車輛及人員管理的通告
寧化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令(第7號)
關于加強進入寧化縣車輛及人員管理的通告
為進一步落實福建省、三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進入我縣的車輛及人員管理,全力保障廣大居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研究,決定從即日起對進入寧化的車輛及人員加強管理(高速省際口按省、市要求管理),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外省車輛
1.湖北、溫州等重點疫區(qū)牌照的車輛及人員入寧一律勸返。
2.駕乘其他省(直轄市)牌照車輛的人員原則上不得入寧,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入寧的,必須服從健康管理。在寧有固定居所的,居家隔離觀察14天;在寧無固定居所的,配合工作人員到定點場所自費隔離觀察14天。
二、本省車輛
1.駕乘本省車輛入寧的,車上乘有非三明籍人員的,整車人員予以勸返,或配合工作人員到定點場所自費隔離觀察14天,在寧有固定居所的,居家隔離觀察14天;車上乘坐人員均為三明籍的,整車予以勸返,或配合工作人員到定點場所自費隔離觀察7天,在寧有固定居所的,居家隔離觀察7天。
2.本省非閩G牌車輛、非三明籍人員在寧經商辦企業(yè)的,經企業(yè)出具證明后,在企業(yè)自行隔離觀察7天,由企業(yè)負責監(jiān)管。
三、貨運車輛
1.外來貨運車輛入寧,由相關企業(yè)(合作社)提前向縣工信局(聯(lián)系人:張秀華,聯(lián)系電話:18750898006)報備相關信息(車牌號、進入時間、駕駛員、從哪來經過哪些地區(qū)、計劃離開具體時間等),縣工信局第一時間報縣交通檢疫組。車輛到達時,企業(yè)和企業(yè)所在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園區(qū)管委會)須各安排一人,共同到車輛入寧卡口核對相關信息無誤后,在貨車駕乘人員符合體溫檢測入寧條件的情況下,直接引導進入企業(yè),且駕乘人員中途不得下車。
2.裝卸貨后立即離寧的車輛,由上述接駁工作人員引導至相應卡口離開,并向接駁卡口報告。裝卸貨后未立即離寧或等待裝卸貨的車輛,駕乘人員原則上不離開車輛,若確有需要在寧住宿的,到定點場所自費隔離觀察14天。
各鄉(xiāng)鎮(zhèn)要動員廣大鄉(xiāng)親告知并勸導在外親人近期不返鄉(xiāng)。
所有入寧駕乘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主動接受檢查,未攜帶身份證者原則上不得入寧。居家觀察的,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負責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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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寧化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 年 2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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