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發展和改革局 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提示提醒函
全縣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者: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落實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閩發改價格〔2024〕345號)和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化縣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寧政辦〔2024〕8號)精神,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提示提醒如下:
一、充電費用實行價費分離。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充電費用主要包括充電電費和服務費,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各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原則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實現充電電量單獨計量。
二、嚴格明碼標價。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醒目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價、服務費項目與收費標準,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鼓勵充電設施運營單位采用圖片、動畫等生動易懂方式展示收費方式和水平,便于用戶快速準確理解。
三、嚴格落實有關電價政策。居民住宅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電網企業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用戶,均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涉及非電網直供電的,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電量,電網企業向非電網供電 主體、非電網供電主體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向用戶,也應按居民合表用戶電價計收充電電費。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其所在場所電價政策執行。
四、充電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充分考慮戶外充電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和民生屬性,按照彌補成本、合理收益、誠實信用原則,結合市場供需狀況,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單次充電結束后,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當通過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方式,向用戶推送計費模式、充電時長、收費金額等信息。
五、合理降低充電服務費。各小區產權單位、業主委員會以及由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建充電設施,并從低確定充電服務費。對第三方建設運營的充電設施,倡導小區產權單位、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不收或少收場地租賃費用、不參與或降低收入分成,將讓利空間用于降低充電服務費。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接受委托與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簽訂運營合作協議時,應與業主充分溝通,遴選優質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合理確定充電服務費標準。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應積極協助做好充電設施選址、建設安裝、接電報裝等工作。
自本次提示提醒發出之日起,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者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規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等違法行為。對經提醒仍然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
?
寧化縣發展和改革局
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 上一篇:寧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擬新增寧化縣翠江社區衛生服務…[ 08-14 ]
- 下一篇:寧化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工程建設領域 招投標不規范影…[ 08-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