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秘老賴心理:不見棺材不落淚 想方設法規避執行
?用盡程序拖延
在法院拍賣前申請公司破產清算,利用仲裁調解以房抵債規避執行,通過案外人及其兒子提出異議阻止執行……這些貌似“合法”方式規避執行的手法,馬菊用了個遍。
2016年1月11日、2月22日,武漢一國有進出口有限公司申請執行北京市西方紡織有限公司以及西方紡織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馬菊執行案,涉案標的額1.2億元。
執行中,武漢中院凍結了馬菊在北京西方紡織公司享有的100%股權,輪候查封了其名下位于廣東省東莞市、海南省海口市的房產。
2016年8月1日,武漢中院準備拍賣北京西方紡織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區漷縣鎮經濟開發區的房地產,擬定拍賣時間是9月19日。
但同年9月7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北京西方紡織公司破產清算案。
因被執行公司申請破產、被執行人暫無可供執行財產,武漢中院不得不停止拍賣。
馬菊名下位于海口的一套房產,價值1000萬元。2016年4月,馬菊以抵償員工工資、獎金等的名義,通過仲裁調解將房產抵給其員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后,武漢中院將上述房產評估拍賣。
房產評估報告送達馬菊后,她的兩個兒子又以主張房產繼承份額為由提出案外人異議阻卻執行。
經審查,武漢中院查明,案外人所提異議于法無據,其異議理由不能成立。目前,馬菊因涉嫌拒執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像這種濫用法律賦予的異議、復議程序打‘拖延戰’的并不在少數。”武漢中院執行指揮中心副主任晏鋼說,有些被執行人明知財產評估報告是客觀公正的也要提異議,且多在15天異議期幾近屆滿時提出,把程序用盡,能拖就拖。
一些基層法院一線執行人員告訴記者,更有甚者,有些被執行人采取“倒簽”(時間提前)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依據買賣不破租賃等基本法律原則,安排第三人提出執行異議,阻卻執行。
“執行講公正,也要講效率。如何堵住被執行人運用‘合法’手段阻卻執行的行為,值得包括法院在內的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思考。”葉偉平說,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除法院努力外還需各方合力。
(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被執行人均為化名)
法制網武漢6月2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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