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冒充央企高管詐騙國家貧困縣 曾花10萬元包裝
項目操盤者
暴露出虛假宣傳、合同違約等種種問題的蘇潤城市廣場,其開發商為霍邱蘇潤置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陳智富,項目主要操盤者則為南京籍商人胡耀紅。
資料顯示,胡耀紅,1959年出生于江蘇省南京市,漢族,大專文化,此前曾為南京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抄收管理所職工。胡耀紅女兒介紹,其父2006年從水務集團買斷工齡下海經商,前期曾做過魚塘生意,后期逐漸涉足房地產開發工作。2012年末,江西籍商人陳智富經同案被告張濤介紹結識胡耀紅,在霍邱成立蘇潤置業有限公司,開發運營霍邱蘇潤城市廣場項目。
胡耀紅給警方的自述材料中寫道,2008年左右,其擬在六安市投資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與當地政府頻繁接觸,并獲該市時任領導支持。胡耀紅前下屬胡蝶透露,當時的胡耀紅對外身份尚為南京蘇果超市公司的拓展專員。
后來,胡耀紅自稱在六安市政府一位時任領導的推薦下至霍邱投資。“霍邱縣領導已調整,招商的積極性很大,政策優惠。”他在自述中這樣描述去霍邱投資的原因。
2012年末,他的身份已變為華潤國際蘇皖地區總經理,其以此身份與霍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就蘇潤城市廣場商業綜合體項目進行了一系列洽談,并促成該項目落地。胡耀紅這一身份的轉變,源于其和華潤國際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國際)法人代表姜東南的結識。
姜東南回憶,2012年他與胡耀紅在一次商業場合中結識,當時胡耀紅提起霍邱商業綜合體項目,稱霍邱政府希望找一家香港背景的公司入駐。姜東南考慮公司要在內地發展業務,答應合作。隨后,胡耀紅出資100萬元幫助華潤國際在南京德基大廈租賃房屋成立辦事處,即上述提及的“華潤國際蘇皖地區”公司,胡耀紅被聘任為總經理。
2012年末,胡耀紅與江西籍商人陳智富結識,經過一系列洽談、考察,雙方同意合作開發霍邱蘇潤項目,后由陳智富籌資成立霍邱蘇潤置業有限公司,負責蘇潤項目開發。
一審判決書中,關于倆人結識和合作過程,雙方的陳述各不相同。陳智富稱,2012年末,他在同案被告張濤介紹下認識胡耀紅,因胡耀紅自稱為央企“華潤”下屬公司高管,他認為與央企合作有保障,才同意合作霍邱蘇潤項目。胡耀紅則稱,他認識陳智富時,陳智富自稱江西某地財政系統前官員,后下海經商。在獲知胡耀紅要開發霍邱蘇潤項目后,由于認為項目能夠盈利,陳智富表現出極大興趣,多次找胡耀紅表示愿意合作。
資料顯示,姜東南在香港創立的公司 “華潤國際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在2017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中名列86位的央企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名稱相似。
一審判決書與姜東南本人均稱,兩個“華潤”沒有任何隸屬關系。姜東南告訴重案組37號,其于2007年在香港注冊成立名人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0000元港幣,2008年更名為華潤國際,公司與央企華潤沒有任何從屬關系。判決書亦提及,華潤(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霍邱縣公安局調取證據通知書的回函》表示,“華潤國際”與華潤集團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系。
至于為何要更名為“華潤國際”,姜東南解釋,在香港注冊這家公司目的是便于海外融資。2008年更名時,中介公司為其選擇了現名,“選了能用就行了,沒有想那么多。”姜東南表示,后來公司名稱順利更改,說明這個名稱是在香港合法合規。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司注冊處綜合信息系統信息顯示,香港區域內名稱中帶有“華潤”字樣的公司多達34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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