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糖案”李錦蓮20年后被釋放:人自由心還沒自由
漫漫申訴
“我媽走的時候,就比我現在大一歲。”李春蘭紅著眼說。她今年44歲,未婚。
李春蘭是村里第一個讀完高中的女孩,為了考大學復讀了兩年。親戚們勸李錦蓮不要讓她讀書了,考上大學也是要嫁人的。但李錦蓮不愿孩子跟他一樣,“我一定要讓我的孩子讀書,沒錢我想辦法。”
復讀第二年,考的學校還是不理想。剛好一個堂舅從廈門回來,讓李春蘭跟他去廈門打工,說那邊剛開放,好掙錢。家里不是供不起一個大學生,但父母會很辛苦,李春蘭決定先出去打工,掙夠學費再回來考大學。
1997年夏天,她進了廈門一家需高中學歷的布廠,一天工作八小時,工資很高,很多人想進都進不了。她計劃干兩年,就能掙夠學費了;哪怕繼續在廠里干,也能過上不錯的生活——她的很多工友后來都自己開廠了。
1998年11月3日,李春蘭接到叔叔去縣城打來的電話,聽聞兩個噩耗,立馬丟下工作直奔車站。4日上午到家,遠遠看見小弟,那么小的一個孩子,披麻戴孝站在家門口,懵懂無措的樣子,那是她“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畫面。母親躺在棺材里,衣服已換了,仍滲染了血。而年幼的小弟不懂什么叫“死了”,還跟她撒嬌要吃的。
她原本也是個會跟父母撒嬌的孩子,從小家里家外什么事都不用她管,父母一心讓她讀書,衣服也是母親幫她洗。但突然之間,發生了兩個這么大的變故,那段時間,她感覺天就像塌了。
母親下葬當晚,李春蘭到山上找父親,四處喊他。李錦蓮聽到女兒的聲音,從高處走下來,他的解放鞋磨爛了,腳底被尖樹杈刺傷,拄著棍子一瘸一拐,渾身又臟又濕。他一看見女兒就哭,半天說不出話來,“很委屈很委屈的表情,就像孩子見到親人一樣”。
在李春蘭的記憶里,這是父親第一次在她面前哭。往后每年到了十月份,她都忍不住想,那二十多天父親在山上是怎么熬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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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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