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糖案”李錦蓮20年后被釋放:人自由心還沒自由
原標題:1998,被冤案改寫的三段人生
1998年秋天,在田里割禾的李錦蓮被公安帶走時,身上只穿著短袖。他以為只是簡單的問話,很快就可以回來了。
二十多天后,女兒李春蘭從廈門連夜趕回家,見到的是棺木中母親的遺體。母親死因不明,尸檢報告至今未拿到。當時律師感覺精力不夠,便建議,先解決你爸的案子,再追究你媽的事情。
他們沒有想到,這個案子花了近二十年才得到公正審判。
2018年6月1日,江西高院改判李錦蓮無罪。7月18日,李錦蓮在律師和女兒李春蘭的陪同下,向江西高院提交了4140萬的國家賠償申請書,同時向省監察委提交了兩份刑事控告書和一份追責申請書,一是追責辦案人員,二是為李錦蓮妻子的死討個說法。按照國家賠償法,江西高院應在9月18日之前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
7月20日,李錦蓮父女為陳春香掃墓。 ?本文圖片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張小蓮 圖(除署名外)以上三件事一日未了,李錦蓮內心一日不得安寧。而眼下無家可歸更加重他的憂郁。老房子年久失修,已不能住人,出獄三個多月,他和女兒仍四處借住于親戚朋友家。
他的失眠還是很嚴重,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并深困于無從釋放的怨憤和對家人的愧疚,妻子的命,女兒的青春,都無可挽回。近20年牢獄之災,在他的身體和精神上烙下了難以褪卻的黑色印記。他形容:“人自由了,心還沒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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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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