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廈門海事法院發布審判白皮書和年度典型案例

臺海網6月25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朱忠寶/文 陶小莫/漫畫)
輪船觸礁燃油泄漏,造成大面積水域污染,肇事船東下落不明,298名受害漁民的損失誰賠?兩艘巨輪碰撞,損失上千萬元,責任誰來承擔?
近日,廈門海事法院發布2017年海事審判白皮書,并公布一批年度典型案例。導報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2017年廈門海事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3651件,其中新收3086件(同比增長36.5%),結案3141件(同比增長51%),結案數增幅大幅高于收案數增幅,結案數近年來首次超過收案數。從案由看,船員勞務合同糾紛案件、海上貨物運輸糾紛類案件都大幅下降,但是,債權登記、債權確權等類型案件迅猛增長。
典型案例1
燃油泄漏,美國財團賠近2000萬
輪船燃油泄漏,船東下落不明,損失誰來承擔?近日,廈門海事法院發布了這起典型案例,最終,經過法官的努力,糾紛得到圓滿解決,輪船的保險人、一美國保險財團主動從境外匯入近2000萬元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用以支付損害賠償。
2014年7月23日,圖瓦盧籍“安娜”(ANA)輪在福建省羅源灣水域觸礁擱淺,船上燃油大量泄漏,造成當地水域污染。福州百洋恒豐公司等清污單位受海事局指派出動船舶、物資、設備等開展清防污應急處置作業。
美國的水質保險財團為該輪的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保險人。因“安娜”輪船東下落不明、無從聯系,百洋恒豐公司等兩家清污企業、298名當地受害漁民先后對水質保險財團提起訴訟,提出6729萬元的清防污費用和近7000萬元的海產養殖污染損害索賠。
廈門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水質保險財團在訴訟中申請設立了數額為1877萬多元的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兩家清污企業和當地養殖場等298名油污事故受害養殖戶申請了債權登記。
經法院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和分配方案。法院對和解協議和分配方案予以確認,并據此執行發放了款項。同時,法院案外進一步引導和幫助漁民申請國家油污基金補償。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法官說法
美國財團為何主動賠償?
法官說,本案的難點在于,被告水質保險財團是美國設立的非法人保險組織,在中國境內無人員、無機構、無業務、無財產。如何讓被告接受中國法院管轄并承擔責任,讓受害人的損失依法獲得救濟,對中國法官的智慧提出了考驗。
受理案件后,廈門海事法院法官主動與被告聯系,告知案件情況,敦促其作為國際海上保險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對被告保險財團有關燃油污染損害責任國際公約、中國海商法和中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等有關法律規定以及若干技術規則的疑問都及時給予了明確的指引。由于被告是美國社團,在當地沒有社團登記的要求,如何辦理應訴身份確認和授權委托手續的問題,法院予以合理考慮,靈活安排,合理放寬了準備手續的時限。一系列做法充分展現了中國司法的公信力和親和力。最終,被告不僅接受中國法院管轄出庭應訴,而且主動從境外匯入近2000萬元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用以支付損害賠償,并在法院主持下,與眾多原告達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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