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廈門:業主可提公積金用于電梯改造 明年3月起施行
《廈門經濟特區電梯安全管理條例》昨日表決通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業主可提公積金用于電梯改造

《廈門經濟特區電梯安全管理條例》明確了電梯安全由誰負責等問題。(資料圖片)
海西晨報訊(記者 蔡櫻柳)業主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電梯重大修理費用;鼓勵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鼓勵采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電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昨日,廈門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廈門經濟特區電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電梯更新、改造、修理、使用、維保等將有新規范。
明確電梯安全由誰負責
電梯是否安全是使用者最關心的問題,誰來對電梯安全負責?《條例》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電梯安全的綜合監督管理和組織協調,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宣傳電梯安全知識,組織電梯事故調查處理;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電梯相關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實施監督。
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也有協助做好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職責,如督促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維護保養單位開展電梯安全隱患日常排查治理,落實安全責任;調解處理涉及電梯安全問題的投訴和糾紛;協調電梯更新、改造、修理、使用、維護保養等經費的保障等。
此外,《條例》還明確,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履行電梯安全主體責任,對其制造、安裝、改造、修理、使用、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負責。
《條例》還進一步明確物業服務單位對電梯安全的管理責任。物業服務單位接受委托承擔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職責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在管理規約中規定電梯更新、改造、修理、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安全性能技術評估等費用的籌集和使用規則;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電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及時公開電梯安全管理的相關記錄,每半年公布一次電梯相關費用的收支情況等。
鼓勵投保電梯安全責任險
住宅小區電梯的改造、修理費用該從何處出?此次《條例》也作出相關規定:已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規定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未建立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的,業主對費用承擔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對費用籌集、整改方案等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在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組織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單位、業主代表共同商議,確定費用籌集方案和電梯更新、改造、修理方案。值得一提的是,業主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電梯的更新、改造、重大修理費用。
此外,鼓勵電梯生產、使用、維護保養等單位,對學校、幼兒園、醫院、機場、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酒店、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電影院、劇院等公共聚集場所使用的電梯,按照有關規定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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