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火坑”的賭徒
? ●馬傳輝 邱旺東
火坑喻指極端悲慘的生活環境,然而卻有人放著幸福生活不享受,寧愿選擇去跳“火坑”……
2009年10月,曾海在寧化縣濟村鄉一山上賭場賭博,因輸光錢想撈本,向被告人張福英借3000元“火坑錢”。過了幾天,曾海又向張福英借3000元“火坑錢”;而且曾海還向另一被告人張天才借3000元“火坑錢”,后歸還張天才2000元。“火坑錢”是賭場上的黑話,實際就是“高利貸”,放高利貸稱為放“火坑”,借高利貸就稱為跳“火坑”。據說,這種借款最低日利率為3%,最高的達日利率10%,甚至更高,也就是100元每天要支付3至10元的利息。如此高的利息,沒有橫財,哪能還得起?
曾海沒有得到賭神眷顧,他血本無歸。由于還不起張福英的高利貸,就開始四處躲避,張福英找不到曾海,于是,讓被告人張欣等人幫忙討債。
2010年1月3日下午,張天才、張欣等人去寧化縣濟村鄉炸魚,經過曾海的家時,張天才想起曾海還欠其高利貸未還,就去找曾海要錢,剛好曾海在家。張天才、張欣與張福英取得聯系,隨后,張福英等人將曾海帶回寧化城區一家賓館的四樓看押。
曾海知道欠“火坑錢”的后果,也知道這些收“火坑錢”的利害,多次以找朋友借錢還貸等名義或趁看管他的人入睡之機逃跑,但都沒有得逞,被發現抓回反遭到毆打。
張天才見曾海還未還錢又想跑,指使看管他的人給曾海洗冷水澡,并說如果再不拿錢來,每隔10分鐘洗一次冷水澡。正值寒冬,洗冷水澡有誰能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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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傳輝 邱旺東】 【責任編輯:張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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