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謀電信詐騙致富,三發小鋃鐺入獄
近日,寧化法院審結一起利用淘寶刷單進行電信詐騙案件,被告人王某鴻、王某山、王某寶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合計5.7萬余元,被判處6至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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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鴻、王某山、王某寶三人是發小,各自高中畢業后便外出打工掙錢。2016年春節回家,三人聚在了一起,在王某山、王某寶在感嘆賺錢難的時候,由王某鴻提出現在做網絡詐騙很賺錢,而且容易上手。像我們同鄉的王某,才做兩年就買車買房。三人一拍即合,春節過后便開始籌備“發家致富”新道路,他們先是在網絡上找了一套詐騙材料一起學習,又從網上查找虛假購物平臺……經過幾個月的“修煉”,三人意氣風發地來到寧化買設備、租房,開始進行他們的事業。三人通過以招募兼職人員刷網絡商家信譽為誘餌,以返還4到6個百分點的匯報引誘被招募的兼職人員在虛假購物鏈接上用支付寶或者微信付款騙取錢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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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陳小姐說,一天她正在百度上搜索某寶兼職的信息,剛好看見被告人發布的信息。對方說是做淘寶刷信譽,讓她在淘寶上買東西,然后好評后就把本金和賺的錢返還給她。開始對方還會把本金和賺的錢返還給她,后來她一共買了18000元的東西,聯系時對方就說刷單不成功,等檢查后再答復她,過后對方就消失了。2015年12月,寧化縣公安局發現某居民區的一戶住戶內有異常網絡數據,遂前往調查,當場查獲正在進行電信詐騙犯罪的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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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立新 周含松】 【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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